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已从初期的政府出资为主,转向企业、民间组织、自然人为出资主体。上半年,全市新增担保机构3家,全市担保机构总数达到10家,注册资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已从初期的政府出资为主,转向企业、民间组织、自然人为出资主体。上半年,全市新增担保机构3家,全市担保机构总数达到10家,注册资本金总量达到1.3亿元,目前,全市除魏都区、襄城县外,其它县(市、区)均已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二是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引导作用,引导协调担保机构与信誉好、急需融资担保的企业合作。上半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共办理担保业务17笔,担保总额950万元;全市担保机构累计为41家中小企业办理贷款担保69笔,担保总额1.02亿元。
三是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担保资本金的安全性。市担保中心在财务管理上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不定期地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四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组织企业实施诚信工程,推荐9家企业申报2008年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组织24家企业通过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复审。积极做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基础性工作,下发《关于建立许昌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通知》(许市企发[2008]16号),建立和完善100家小巨人企业信用数据库,将更多的企业纳入数据库,夯实信用担保基础,为企业获得融资担保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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