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电子“个人信用档案”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网
   2008-05-16 10:48:20
   
   
   
   随着云南曲靖市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3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云南曲靖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信贷业务实现了全部进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市银行范围内每一个借款人的信贷业务都进入个人信用档案。    云南曲靖市的个人征信系统是从
   
   
          随着云南曲靖市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3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云南曲靖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信贷业务实现了全部进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市银行范围内每一个借款人的信贷业务都进入个人信用档案。
  
  云南曲靖市的个人征信系统是从2006年开始运行的,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通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云南曲靖市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曲靖市农村信用社已于2005年实现了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2008年3月初开通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功能。随着征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曲靖市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个人征信系统在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预警作用。
  
  “个人信用档案”记载了个人的银行信贷信息,随着该数据库的不断升级完善,今后个人的电信缴费、社保、住房公积金、拖欠税、汽车养路费缴纳、法院判决执行等信息也将逐步被“记档”。各金融机构建立了依托该系统的风险审查制度,将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作为信贷审查的固定程序。如果您的“信用档案”中出现一般失信行为记录(偶然短时间内拖欠),银行在考虑是否给您贷款时可能会慎重对待,甚至拒绝贷款。如果某人出现恶意欠款记录(逃废银行贷款,久拖不还等),那么该个人信用记录出现污点,其夫妻任何一方均长期甚至终生得不到国内任何一家银行贷款和相关服务的支持。在国外,一般负面记录保留7年。我国目前尚没有出台个人征信系统的具体法规,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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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8:03:37
	  
	  
	 
		 
	 
		 
	 
		 
	 
	 
	  
	  
	  新京报网络版  
2013-12-12 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