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和金融 小商品市场发展:推动国内资金市场改革进程 当时,为了解决小商品市场运营中出现的资金问题,一种新型的小金融机构出现了。当时,武汉市汉正街诞生了我国第一个城市信用社,取名为汉正街城市信用社。办社的宗旨是集民间“小资金”为小企业服务。 如果说发展商品市场是要打通全国的经济“大动脉”,那么资金如同血液一样,商品市场要保持持续的活力,不缺血是第一要务。 不过,意想不到的情况是,当时出现了全国各地民间集资火爆场景,吸纳民间资金,甚至还引发了银行储蓄的迅速分流。后来,经过多次清理整顿才抑制了那些“小金融”和民间集资扩张势头。 其实,在改革开放初期,不仅仅是“汉正街们”对资金有强烈需求,而且还波及到全国最具影响力的资金市场,促使国内资金市场进入了改革主战场。 资金市场试点:中国金融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尽管当时社会各界对疏通资金需求的呼声很高,但银行业自身改革似乎与社会资金需求之间缺少粘合的机制。 如果历史地看待问题,当时金融改革滞后并不是改革的失误,而是中国改革路径——由简到繁和由易到难所决定的。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这样评论以往的金融改革:一些在今天看来是一些常识性问题,但在那时却常常要绕很大一个圈子。这种认识过程和体制发展的特殊性,给后来金融体制改革留下了要解决的诸多问题。这是中国改革参与者的一种深刻感悟,也是中国经济改革必需要经历的一个过程。 1978年,中国金融改革进入了可称之为“银行功能恢复期”。银行从财政和银行不分家,到央行独立运行,再到中国工商银行 确实,商品市场发展必然会对金融业形成强大的冲击波,当时民间集资活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封闭的银行业已无法满足经济发展需求。有鉴于此,国家终于决定进行资金市场试点,以缓解当时资金过于短缺的矛盾。 据原上海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洪葭管回忆,1985年国家选定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重庆和常州等六个城市作为我国资金市场的试点城市,目的是要盘活银行的资金,支持经济迅速发展。洪葭管认为,当时资金市场实际上就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缓解资金需求紧张的燃眉之急。 数据显示,1986年,银行同业资金拆借量为300亿元;1987年至1988年,资金拆借量分别达到2300多亿和2621多亿,这一市场第一次进人高速发展阶段。1989年至1991年,因治理整顿,银行同业资金拆借量有所下降,但也分别达到2200多亿、2370多亿和2927多亿。自1992年以后,我国经济进人建国以来第9个增长周期,货币市场也进人第二次高速增长阶段。1993年7月后,虽然受到治理整顿影响,银行同业资金拆借增长势头依然未减。但在1993年和1994年,同业银行资金拆借量仍分别达到了4000亿和5000亿左右水平。 如果说资金市场是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之间重要的粘合剂,那么此后国内金融业改革表现处了更大的张力,从资金市场到资本市场,发展多种所有制银行到发展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中国金融改革开始了实质性探索。 资金市场发展历程:折射中国金融改革复杂性 由中国资金市场的发展历程可见,金融改革一旦启动,必然会对既有的制度规则形成一定的冲突,而金融改革实际上是在否定中获得发展的。 中国金融业改革呈现“一波三折”的特征表明,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金融改革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甚至会表现得更加复杂。从中国资金市场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历史发展轨迹。 在上世纪七十年底末期经济改革刚起步时,曾多次出现过物价波动。每一次治理物价上涨过快,都会导致收缩信用,并直接影响到国内资金拆借市场。1988年,宏观调控导致了资金市场的规模下降。1993年,针对当时出现的信用膨胀,央行清理了银行间的违规拆借资金,再次导致了资金拆借数量的大幅度减少。直到1996年,人民银行最终决定取消二级银行的资金拆借市场,并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资金拆借市场。 由此可见,尽管宏观调控会引起国内资金市场的反复变化,但随着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资金市场规模不断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资金拆借市场,最终也宣告了了国内资金市场试点的结束。 也许,“特区货币”对那些经历过那段改革的人们来讲并不陌生。我国在沿海地区设立开放特区之后,曾出现过多种货币混用情况,这曾令人们颇为担忧经济特区的金融市场。当时,有人建议开设特区货币,以应对开放所需,并解决在特区内人民币、港币和外币等多种货币的共存问题。 但是,经过相关部门调研,根据中国经济发展全局及中国货币政策等从长计议角度出发,我们最终放弃了发展特区货币的思路。后来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当时的“否定”与“放弃”是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策略的合理选择。 尽管金融改革要以发展货币市场为优先选择,但在资金市场从试点到推广再到形成全国统一性市场时期,金融业的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推进。 1979年,我国相继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别作为主要办理农村金融业务和从事中长期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 同时,随着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一批信托投资公司相继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保险业务得到恢复,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发展,也预示了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得到了初步发展。 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1995年3月1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了下来。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金融改革速度加快,我国银行业开始真正融入到市场经济之中,许多商业银行也开始了境内外的公开上市之旅。 当地媒体浓重描述了这一事件,认为这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一个事件。改革开放之后,上海又重回金融重镇,正在成为现代化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上海将与我国香港两地金融重镇将比翼齐飞,共同成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人们十分感叹,中国经济改革只用了30年时间,上海一跃而成就了其在当今国际国内金融重镇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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