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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市场体系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8-05-05 17:50:27

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写入了决议之中,这预示着中国的市场体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和成熟时期,真正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氛围和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信用缺失危害多 搞

    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写入了决议之中,这预示着中国的市场体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和成熟时期,真正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氛围和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信用缺失危害多

    搞商品经济,要实现现代化,没有钱是不行的。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初始时期,全国城乡居民存到银行的储蓄存款不过281亿元,到2003年8月全国储蓄存款余额达到了106669亿元,增长了378倍。银行不用像30年以前那样挨家挨户去动员存款,每个月也可以增加储蓄1000余亿元。可以说,中国资金短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近年来借款难的呼声不断、股市低迷让投资人叫苦不绝、许多商家为痛失商机而扼腕叹息。今日的中国,坐在金山上喊缺钱,却是咄咄怪事。

    其实,中国目前所缺少的不是钱,而是比钱更珍贵的东西:信用。城乡居民愿意把钱存入银行,不是因为银行的门头大,而是在人们心目中,银行对百姓讲信用,普遍相信有国家信用作后盾的是银行。存入银行的钱多了,银行要把钱贷放出去才能保本增值,然而银行同样遇到难题:贷出去容易、收回来难。于是,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出现了一道鸿沟,企业在那边喊:贷款难;银行在这边喊:难贷款。在这条鸿沟之上,缺少一道桥梁:信用。如果把桥梁架起来,这道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信用,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资金和货币的转移行为,有借有还、到期归还、还本付息,古今中外,天经地义。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体制、政策、观念上的种种缺陷,造成了社会信用的低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恶意逃债、合同违约、拖欠债务、走私逃汇、商业欺诈、假冒伪劣、财务失真、联手圈钱等等失信犯法行为屡屡不断,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据报导,因为信用缺失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年达6000余亿元。换一句话说,如果摆脱了信用缺失的危害,我国每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不用增加任何新的投入就要多增长4到5个百分点。可见,这是一笔多么巨大的财富,又是多么惨痛的损失!

    二、信用是无法替代的经济资源

    信用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一种无法替代的经济资源。我们缺少技术,可以花钱购买;缺物质装备,可以进口;缺管理经验,可以出国留学;缺技术知识,可以请外国专家。唯独是信用,花钱买不进来,用外国的信用替代不了自己的信用;请外国专家也解决不了问题,只能靠自己用行为来塑造。无论个人的信用、企业的信用、机构的信用和国家的信用,都是由无数连续的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积累起来的一种文化、一种形象和一套制度。一种好的信用形象,要经过人的一生或无数的行为重合,才能深深扎根于社会各个细胞之中;一个坏的信用形象,更需要付出几倍的努力才能擦拭掉已经构成的污渍。所以说,败坏信用形象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恢复信用则十分艰难。

    经济生活中的信用缺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金融发展过程来说,最早出现的大面积信用失控,是由于1958年刮起来的"两放三统一包"和"一平二调三收款",由于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结果导致了全社会的信用创伤;后来经过三年的治理整顿,到1963年得到了基本恢复。在文化大革命中,再一次出现了信用的混乱,而"三角债"和经营亏损,又要靠银行信贷来弥补窟窿。在改革开放的25年中,在经济体制转轨和金融制度改革中,社会信用制度没有被纳入总体改革方案,一些地方自觉和不自觉地把损害信用作为获得某些改革成果的代价。1999年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债权,虽然有正面的必然理由和预期效果,但也不能回避确实进一步降低了信用的品质,留下了伤害信用的后遗症,有一批人从剥离中捞得了实惠,过上了富豪生活;至今还有一些人在期望着第二次、第三次不良债务的大剥离。

    我国的信用状况总体来说还是好的,但存在信用结构的不对称性:国家信用比较高,企业信用比较低;对外信用比较高,对内信用比较低;银行信用比较高,其他机构信用比较低;农民信用比较高,城市信用比较低;对私信用比较高,对公信用比较低。现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把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紧迫的。

    对全社会的信用问题要一点点地加以缓解。也就是要不断强化信用意识、规范信用行为、恪守信用准则、惩戒失信劣迹的办法,来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如果采用过激的办法,花费的成本可能过高。因此,需要强调的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靠全社会各方合作、日积月累,才可能达到目的。

    三、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信用,起始于商业信用,就是日常的、大量的、连续的商业交易中,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包括商品劳务交易信用、借贷信用、投资信用,在高层次上就集中在银行信用和国家信用。方方面面的信用行为,最终聚合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是反映信用状况最好的镜子,是检验信用质量最好的标准,所以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就要从市场做起,从市场中每一个交易行为中来倡导信用、规范信用、提升信用和巩固信用。近几年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起步,一些省市提出了建立"信用省"、"信用市"、"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的目标,并创造了强化信用的许多操作形式。如建立信用征信制度、信用担保制度、信用评级制度;地方和国家的立法机构,已经启动了信用立法程序,出现了一个非常可喜的进展局面。

    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的核心,在于当事人的利益选择。也就是说,要使当事人在遵守信用和违背信用之间,做出理性的选择。所谓理性,就是他要得到的利益最大化。当遵守信用获得的利益等于或大于他所支付的成本时,他就会采取遵守信用的选择;当所得和所失相比失去的小于所得的,他就会做出与信用相反的逆向选择。在不当得利一倍到数倍于失信的损失时,就会抛弃一切道德约束和经商规则,不顾一切追求暴利。近些年来,之所以出现信用道德沦落,就是因为不讲信用可以赚钱发家。出现所谓的"赖债有理"、"逃债有利",谁能把银行的贷款甩掉,谁就是功臣,这就不算怪事了。

    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除了必要的评估手段和中介机构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天津和北京市的人民法院,在2002年以来建立了"债权凭证"制度,只要债权人提供可能追债的线索,人民法院即可启动执行程序,提供了打击恶意逃债行为的有力手段。据报导,天津还采取了对逃债人高消费的限制措施,使逃债者不得拥有高级轿车、高级住宅、进入高级消费场所,这一举措刚刚宣布,第二天就有20多个欠债人主动要求偿债。这些简便易行的法律措施,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实施,社会信用状况,就回好转。

    四、发展票据市场,改善信用环境

    由于目前社会信用状况不佳,出现了市场运行中的某些断裂和封闭的现象。在商品交易市场中,不敢签署交易合同,不愿意接受商业票据,强调现款交易;在融资市场中,不愿意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便,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推行了极繁琐的贷款审批程序;在法律上,不允许融资票据取得合法的地位,1995年颁布的票据法一直没有作出修改和补充。为了防止出现交易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市场建设方面缩手缩脚,进行种种消极的防守策略,虽然对失信行为有一定预防作用,但是,给经济运用带来了过高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带来的伤害最大。企业要付出很大的精力和费用,银行也不得已而为之。

    提高社会信用度和活跃市场经济,本质上并不矛盾。对商品交易和融资活动,添加种种限制条件,不是最佳选择。我们很难等到信用状况好转之后,才考虑放松管制的需要;在严格管制中,也未必对提高信用度有可靠的保证。从经济发展规律来说,高度的信用同高度的经济发展是并行不悖的,只有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基础之上,企业的总体经济实力才会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才会提高,防范风险的物质技术条件才能更加完善。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来看,积极的和主动的策略,是从市场运行中考验和强化信用,通过正确的引导,把信用纳入健康的轨道。

    在金融市场中,缩小间接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范发展股票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等等要求,在三中全会决议中已经作了明确的部署。但是,实现这些工作部署,关键还是受制于信用状况。无论是信贷市场还是资本市场、是主板市场还是创业市场、是股票市场还是债券市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外市场,对信用度要有一个最公开最公正最直接的检验平台。这个平台,就是票据市场。全国所有的公司企业,每天都要接受和签发票据(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从票据的签发到付款的过程中,当事人的信用度会得到充分的体现。一家信用优良的企业,他们的票据会有良好的品质,绝不会延付、逃付和拒付。不难设想,一家公司连自己签发的商业票据都无法保证兑付,难道对长期的大额的股票和债券融资就会有足够的信用度吗?票据融资是短期的,信用风险也最容易暴露,债权人的风险负担也会最小。所以,充分发展票据市场,在适当条件下逐步开放融资票据市场,一方面可以直接提升社会信用度,另一方面也会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营造一个可供观测的信用环境。而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中,不妨把票据市场放在优先地位,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层层推进。

    五、切实履行信用维护者的职责

    良好的信用离不开长期的积累,排除信用障碍政府要铁面无私。为什么我们的信用环境遭到破坏,而且有逾演逾烈之势,关键是我们有些政府机构带有深厚的"父爱主义情绪",对违规行为一再无动于衷。以至有些部门用隐蔽的或公开的手段去谋取非分之财。破坏信用,借钱不还,当然可能获得一笔财产,但却培养了一批不思进取、巧取豪夺、贪得无厌的蛀虫。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振兴,只能通过优良的信用来开发国内经济资源,也只有靠自己的信用来换取国外的资源。

    政府在规范信用行为、理顺信用环境之中,最重要的是两条:第一是各级政府本身要率先遵守信用规则,不能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侵占公共资源;第二是要履行信用维护者的职责,制订严密的法律和规章,对违规者铁面无私,绝不宽容。据报导,苏州市在非典时期,全市引进合同外资5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2%,到账外资35亿美元,增长71%,出口总值达到210亿美元,增长72%。他们的结论是:危机短暂信用长存;危机之时正是立信之机。苏州的实践,证明讲求信用,才是求财之道、立业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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