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个人信用制度能否“独善其身”

来源:信用中国 2008-05-05 17:12:12

[摘要] 中国人在朋友、熟人之间,在小社区范围内人们是有信用的,因为如果没有信用,那他就有可能在这个社区中生存不下去。但是针对一个大社会来看,我们就缺乏信用,没有债信文化。目前的个人信用制度是亟待建立和必须要建的,靠这样的制度体系规范社

    [摘要] 中国人在朋友、熟人之间,在小社区范围内人们是有信用的,因为如果没有信用,那他就有可能在这个社区中生存不下去。但是针对一个大社会来看,我们就缺乏信用,没有债信文化。目前的个人信用制度是亟待建立和必须要建的,靠这样的制度体系规范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逐渐确立我们的债信文化,建立起借债要还、损坏要赔的信用制度;同时政府信用也要规范和强化政府的信用形象,这首先要求政府和其中的官员自己讲信用,因为如果他们不讲信用,实际就是在破坏已有的信用制度。所以我们的信用体系是一个政府信用与民间信用
相互促进的互动建设过程。

  一

  个人信用作为一个经济名词被人们重新估价和认识,应归功于个人消费贷款的推出。

  从 1999年至今,各商业银行开办了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家居装修贷款、度假旅游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等众多项目。但是在一种表面的红红火火之下,人们发现除仅有的一两项个人贷款业务持续高温以外,其他项目的启动颇为迟缓,可谓“叫好不叫座”,以致于有人戏称各银行是“表面上吆喝得热热闹闹,背地里却打着小鼓暗拨算盘”。原因何在 ?

  据有关金融机构所作的调查表明,目前银行业务中个人信贷的风险率已达 15%左右;再加上手机恶意欠费及信用卡严重透支等现象频频发生……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

  多年来,我们的金融系统是相对封闭、各自独立的,缺乏一个透明的、公开的、信息共
享的咨询平台;而且银行有一个制度,不能向他人及其他金融机构泄露贷款人信息,即使是不良贷款人的信息。如果某银行将一有不良记录的贷款人的信息,透露给其他银行,导致此人无法从其他银行贷到款,那么这个人可以将银行告上法庭。这一点与国外的信用制度恰恰相反。

  这说明我们在推出个人消费信贷的同时,缺乏相关制度建设和法规的制约,使恶意透支行为有了漏洞可钻。

  信用是一种资源,开拓并利用这种资源显然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企业、政府和个人这样 3个拥有信用资源的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中,政府的信用资源已经开发得比较充分。尽管从财政负债情况看,我们的确还有增发国债的余地,但人们已经认识到,有限的国家财政信用资源应当更多地配置到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中去,例如通过发行超长期国债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而企业的信用资源可能已经被过度开掘。“三角债”和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等现象都是企业信用资源被过度动用的反映。但与此同时,社会整体中的个人信用资源却几乎没有得到触及。这显然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国民负债结构。一方面,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庞大的个人信用资源被长时间闲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浪费;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负债总是意味着风险,而风险被高度集中于政府和企业,这种严重不均衡的风险分布显然也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稳定。显然,开拓个人信用资源将有助于调整这种不合理的国民负债结构。此时,构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恰逢其时。

  在业内专家的积极倡导及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二

  2000年 6月 28日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成立首发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先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5家商业银行和上海资信公司组成了中心理事会,形成了一个信息共享体系----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上海资信公司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和信誉信息汇集起来,进行加工和储存,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为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全面了解个人的信用和信誉状况提供服务。公司创立之初,其征信领域主要是个人金融信用,现已逐步向个人社会信用领域扩大,譬如电话、水、电、煤的缴费等。

  从上海资信公司运作一年来的情况看,其对人们思想观念及行为意识的冲击和影响,正逐渐渗透进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已经将信用变为一种资格,使个人信用成为社会成员进入信用社会、从事某种契约活动的经济通行证,并借此对个人信用行为作出制约和规范,提高全民守约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塑造诚信氛围,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据上海资信公司有关人员介绍,该公司的二期建设项目----个人信用评分将于明年 3月推出,主要是根据一种分析模块,将个人信用测分为不同等级;之后,公司将用 3- 5年的时间建设第三期项目----个人信用资质证明的开发。目前,对于个人信用制度的逐步建设与完善,人们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尤其是在假冒伪劣恣意泛滥,市场秩序亟待整顿的今天,人们的期待更甚。

  同样是从事信用风险管理行业、国内最早创建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的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今年在北京启动了个人消费信贷评估业务。负责该项目的消费信贷部经理荆滔告诉记者,他们这里信用评估有很强的平民味儿。到目前为止,基本未出现恶意透支逾期还款的现象。华夏信用在与其他机构的联合调查中发现:有没有一定的储蓄存款成为许多人贷款与否的决定因素。这正说明我们现在的信用市场还不够成熟。因为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是凭借未来预期的还款能力来决定贷款的额度,而不是现在的。但这里面有一个悖论。正因为目前信用市场还不成熟,所以人们普遍有强烈的还款欲望,贷款风险较小,但如果市场成熟时,人们对信用价值的利用更深广之后,风险便相应加大。建立几个地方资信系统平台,或者把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理解为征信、资信、评估等技术上的完备是不全面的。国外银行每个银行都有 3种名单,优良客户、一般客户及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客户。黑名单上的个人记录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查询的,上过黑名单的人会在社会生活中处处碰壁。

  也许,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使人们意识到个人信用的价值所在,而在于建立一种奖优罚劣的机制,使守信践诺的人得到报偿,违约背信的人遭到唾弃。

 三

  中国人在朋友、熟人之间,在小社区范围内人们是有信用的,因为如果没有信用,那他就有可能在这个社区中生存不下去。但是针对一个大社会来看,我们就缺乏信用,没有债信文化。

  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和民间信用两部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只要有政府信用,经济就可以运转。但政府信用又可以分为正当的政府信用与政府信用的滥用两种。正当的政府信用,如国债,是政府对自己发行的国债用政府的信誉来作担保的,也是一种公开的信用担保;但政府对一些企业特别是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一些实际的但又是不言自明的担保,则是一种不正当的政府信用的体现,实际上是对政府信用的滥用。银行、企业、政府交杂在一起,使这三者的行为都有失其正常的权责范围,是一种扭曲。这种政府信用的滥用,使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很难建立起来,这必将影响社会中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也是我们社会信用恶化,出现危机的根源。

  1984年,中央在地方上实行大范围的放权让利之后,一种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益的浮躁之风在上上下下之间弥漫,信用危机由此而隐现。 1990— 1991年,国内企业间三角债已积累达 1800个亿,严重暴露出企业间信用关系的恶化。

  当时有人提出藉此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由于种种原因未予采纳,只是就事论事地解决了企业间债务纠纷。如果 1991年我们能从制度上来考虑如何建设信用体系,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那么今天假冒伪劣就不会这么猖獗。1991的三角债是 1800个亿,今天全国加起来起码超过 1万个亿。这 10年的时间,更大的危害也许是不守信用的观念在侵蚀着人们的观念,误导着人们的行为。

  那么今天,在我们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被人们寄予厚望的个人信用制度能否独善其身?目前,有 3种观点也许比较有代表性:

  陈淮说:“当前,开拓个人信用资源的关键在于政府和银行、金融机构认清自己的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这两者别老把自己当成制定交通规则的立法者和贯彻交通规则的执法者。交通参与者和警察之间不是一种交易关系。

  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特别是个人信用制度,最重要的是要完善尊重个人、私人的社会制度。在一个个人、私人处于无足轻重的社会制度中,不可能有什么有效率的个人信用制度。我看首先应当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共识:个人信贷交易的双方不是“公”和“私”的关系,不是“官”和“民”的关系。这个共识建立之日,就是个人信用制度完善之时。”

  秦池江认为: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政府和企业是最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没有这两个信用主体行为的规范,仅去强调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有限的。

  因为政府是信用规则的制定者、维护者,也是对失信行为的裁判者,政府在信用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无论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中,都是同样的。政府的信用形象和维护信用的能力出现偏差,社会整个信用状况就会产生动摇。而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信用的最大需求者和供给者。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在全社会的信用总量中占绝大部分,也可以说起着支配作用和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关键是规范和提升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

  如果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当作一部电脑,那么个人信用制度只是其中的一个软盘,政府信用是核心��芯片,企业信用是操作系统��驱动器、显示屏、键盘等。这一只软盘再好也改变不了整个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张曙光则认为:目前的个人信用制度是亟待建立和必须要建的,靠这样的制度体系规范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逐渐确立我们的债信文化,建立起借债要还、损坏要赔的信用制度;同时政府信用也要规范和强化政府的信用形象,这首先要求政府和其中的官员自己讲信用,因为如果他们不讲信用,实际就是在破坏已有的信用制度。所以我们的信用体系是一个政府信用与民间信用相互促进的互动建设过程。

  美国是如何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

  一、完善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制

  这种个人资信档案登记的资料来源有两种渠道:一种渠道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户口证明、职业、社会关系、贷款历史、婚姻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另一渠道是信用管理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历史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债务、信用卡透支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

  二、规范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

  美国银行一般采用主观判断法与信用评分的数量分析法来对消费者个人的资信状况作出评估。数量分析法则指根据一系列项目的数据进行分析,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其优点在于直观、省时,便于决策,可操作性强等,它主要关注借款者的收入状况及支出与收入的比例情况。另外,还可将借款人的贷款历史、年龄、居住情况、婚否也列入评估的参数,参与评估过程的评分。这种个人资信评估机制可以划分为 4个等级:第一级,借款人还款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第二级,借款人还款能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第三级,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一般;第四级,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较差。对第一、二级的,银行可以放宽限制,加大信贷投放;对第三级申请人应限制发放;对第四级则杜绝贷款或从严控制发放。不过,个人收入支出状况也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银行应根据外部情况变化不断调整个人贷款的资信标准。

  三、严密而灵敏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及转嫁系统

  严格的个人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一般包括 3个方面的内容: (1)制定相关金融法规、制度、办法,依法约束信用借款人的行为; (2)金融机构按严格程序和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契约; (3)银行采用抵押、担保和信贷保险等方式转移自身风险。

  四、完善的法律体系

  以美国为例,消费信贷方面有 4部重要的法律:即《信贷机会均等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贷报告法》、《社会再投资法》;授信方面有《诚实贷款法》、《信用卡发行法》、《公正贷款记录法》、《公正贷款记账法》等法律,此外还有《破产法》。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图解交通信用管理办法


2015-01-17 19:27:1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