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青岛 个人是基础
来源:青岛日报
2008-05-05 17:12:02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此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信用是关键,企业信用是重点,而个人信用则是基础。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厦是否真正建立起来,是否稳固持久,作为大厦之砖石的个人信用起着决定性作用。 有关专家认为,在完善的市场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此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信用是关键,企业信用是重点,而个人信用则是基础。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厦是否真正建立起来,是否稳固持久,作为大厦之砖石的个人信用起着决定性作用。
有关专家认为,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信用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当个人信用成为全社会恪守的信用准则时,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将大大降低。个人信用的最初表现形式是道德,但作为一个经济名词重新让人们认识和重视,则是基于银行推出的个人信贷消费。
有位经济学家在谈到个人信用时认为,中国人在朋友、熟人之间,在小社区范围内是有信用的,因为如果没有信用,那他就有可能在这个社区中生存不下去。但是针对一个大社会来看,我们就缺乏信用,没有债信文化。
如果联系一下我们自己的生活圈子,这种结论很容易找到佐证。我们所以缺乏债信文化,是因为我们没有建立起完整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在小范围内个人的失信行为可以得到道德及经济方面的约束,但范围越大,对个人的约束就越弱;在外在约束不健全的体制内,当然无法保证个人总是诚实守信。
随着个人信贷消费环境的形成,个人的资产信用意识随之得到了强化。
近日,一位朋友收到了建行青岛市分行的一信公函,内容是这样的:感谢您在我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您成功置业的同时,已在我行建立了良好的个人信用。现在我行诚意向您推荐龙卡贷记卡,龙卡贷记卡享有先消费后还款,最长50天消费免息期。
无需在银行存款,即可持卡消费,且50天内还可以免息。信用直接体现为资产,这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对信用价值的最具体的感受。
其实,相反的例子也很多。最先建立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深圳和上海,就曾出现过这样的案例:
深圳的一位张先生在当地一家银行办理信用卡时遭到拒绝,原因是他的信用报告不好,后来发现自己的污点,原来是他为内弟在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而内弟还贷过程中经常拖延,结果影响了张先生的个人信用记录。据悉,在深圳,有张先生相似遭遇的人还不少。
个人信用意识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关资料显示,大约从1999年起,各商业银行开始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家居装修贷款、度假旅游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等众多项目。这些信贷消费其实并不全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与金钱的直接转换,因为可以贷到款的前提大多是以其它抵押物作为交换条件的,但这种以其它有形资产作为抵押条件的贷款,对于个人信用意识的培养和形成却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我市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几乎与全国其它先进城市同步开展起来。目前,个人消费信贷已成为各商业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到去年末,全市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已达230多亿元。
虽然人们从信贷消费方面最直接地感受到了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但信贷消费还只是考察了单个人的资产信用,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显然不仅仅局限于信贷消费方面,作为一个社会人,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指向信用。与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的建立同步,个人信用建设也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启动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中,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是有别于公司的,因为个体工商户大多数都是独立的个人,由此,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管,实际上属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实践。
目前,我市有20多万个体工商户,提高这部分人的信用意识,对于全市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显然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两年之前,工商部门就已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实施信用管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被纳入工商部门的动态监管之中。强有力的外部约束,使这些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意识明显提高,他们比普通市民更早更深刻地感受到了信用在生活与经营中的重要性。
由市工商局牵头成立的经纪人协会,把全市16000余经纪人纳入了有效监管轨道,对规范经纪人行为,提高经纪人的信用意识和信用度,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
另外,凭借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诸如货代、记账、会计、法律、监理等行业的人员,对于个人信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要比普通市民高得多,这也是各职能部门发挥行业管理作用的结果。
从去年开始,市建委针对全市7000多名项目经理、800多名注册监理师、1500多名注册造价师等制定了信用考评办法,建立起信用档案,对个人的执业行为、工作业绩、违法违纪进行考评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有力地促进了这类人员的信用意识。
去年,市人事部门开始建立人才职业信用查询体系,将已办理《个人诚信简历》的人才的诚信情况纳入查询体系,对求职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认定,这对于全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个人的家庭情况、住房档案、商业记录、社会公共信息记录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等记录都将是个人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意味着,要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必须整合工商、公安、税务、法院、银行等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从而形成对个人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介。目前,上述各部门也都分别建立了独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今后要做的工作是,需要一个综合部门打造一个公共平台,整合各部门的有关信息资源,实现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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