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浙江传媒业实施失信“黑名单”制度

10月21日起,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实施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按照浙江局近日印发的《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及“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机构失信“黑名单 ...

2015-11-13 16:52:58

三十八部门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

三十八部门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有关情况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

2015-11-13 16:51:57

不要让“失足”变成“失信”

11月9日上午,吉林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郝壮在办公室坠亡。11日下午,蛟河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回应称:2015年11月9日上午10:40左右,蛟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同志在公安局六楼其办 ...

2015-11-13 16:51:24

荆州一企业失信受限上国家黑榜 上市进程受影响

  国家工商总局昨公布了9起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其中荆州一家企业因2014年网上年报存在问题而被列入异常名录,如今贷款遭拒,无法上市,被列入国家失信典型案例。  荆州的这家企业为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因被列 ...

2015-11-13 16:50:49

约束失信企业 北京8万余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目前有55个政府部门以及23家行业协会参与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信用惩戒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约束力不断加大。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将8.2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今年7月中旬以来,有3947户企业 ...

2015-11-13 16:50:20

发改委: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导语】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 ...

2015-11-13 16:49:56

医疗机构和医生将有信用体系 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共同发出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维护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逐步构建医疗机构和医师信用体系,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向社会公示 ...

2015-11-13 16:49:35

恶意欠采暖费或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据报道,北京热力集团负责人透露,目前正与社会征信体系机构积极磋商,恶意拖欠供暖费的行为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悉目前在恶意欠费法律诉讼中,一些恶意欠费用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据有关 ...

2015-11-13 16:49:12

专家谈政务微信:警惕沦为“政务失信”

  今天下午,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社会化媒体实验室官方微博发布一条消息,引发了政务微信圈的热议。微博表示,“政务微信观察”针对党政机关政务微信后续发展建设策略,发出最新学术研判预警并建议: ...

2015-11-13 16:48:40

对失信企业需采取“联合惩戒”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法、教育部、工信部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于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制止企业的失信行为,社会各界早有“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

2015-11-13 16:44:07

企业三种违法违规行为将被纳入严重质量失信名单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今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严重质量失信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未达到企业自我声明和承诺的标准水平,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 ...

2015-11-13 16:43:01

网络失信? 搜索排名花钱买 捆绑软件强推销

 个人隐私被公开 网络谣言传得快 网店好评也作假  搜索排名花钱买 捆绑软件强推销 婚恋交友玩蒸发  “六大骗局”污染网络生态数据来源:人民网 制图、版式设计:蔡华伟   6月12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 ...

2015-11-13 16:42:39
第一页 上一页 1144 1145 1146 1147 1148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