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上海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建失信名单制度

  本市信用管理又要有新规定了!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是本市继《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之后第三 ...

2016-01-28 17:44:39

公司信用债去年猛发7万亿 违约风险仍需警惕

  2016年以来,债券市场延续了2015年的牛市态势,但信用债风险的余波并未走远。此外,央行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7万亿元,同比增长35.8%。   虽然1月25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已履 ...

2016-01-28 17:43:37

辽宁年内启动个人信用档案建设

  水电煤气费欠缴、地铁火车逃票、交通违章……未来这些信用信息都将写进每个人的信用档案,成为市民“标签”之一。   昨日,省政协委员、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姜健力介绍,辽宁将在年内正式启动全省个人公共信用信 ...

2016-01-28 17:42:31

山西信用信息实行“双公示”制

  1月26日,从省发改委传来消息,为做好我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批示要求,发改委制定了我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 ...

2016-01-28 17:41:42

宁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元旦上线 将建个人信用档案

  2016年1月1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上线试运行,改版后的“信用宁波”门户网站同步开通。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这一消息。   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信用办主任华弼天在发布会上 ...

2016-01-28 17:40:09

标准普尔评南非主权信用评级降级风险

  据南非《星期天时报》1月26日报道,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P)称南非经济低速增长和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救助可能导致主权信用评级降至“垃圾级”。2015年三季度南非经常账户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4.1% ...

2016-01-28 17:39:19

浙江人大代表建议将微信传谣与个人信用挂钩

  “红包照片”的新玩法让朋友圈又迎来了新一轮的“马赛克”刷屏。作为自媒体时代最新的“宠儿”,微信在方便用户的同时,也被不良用心者利用,通过制造谣言扰乱着社会正常秩序。   “传播谣言必须担责,绝不让 ...

2016-01-28 17:38:21

浙江交行致力于打造 “利用浙商信用特色银行”

  交行浙江省分行充分利用交总行全融资经营的功能优势,结合浙江企业的经营实际及金融需求,致力于打造“利用浙商信用的特色银行”,帮助浙江企业增强信用支付的流通性,有效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助力浙江 ...

2016-01-28 17:37:44

安徽铜陵发布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日前市环保局发布了上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本次共有市、区101家企业参与评价,评选出绿牌企业15家,蓝牌企业66家,黄牌企业8家,红牌企业12家。这是铜陵市为进一步规范引导企业环境行为,激励企业提高 ...

2016-01-28 17:36:57

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在市发改委、市人行、市数字办及市信用体系建设其他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日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试运行。   据悉,该平台的建成,有利于宁德市跨部门、跨行业共享信用信息,为宁德市经济发展提供信用 ...

2016-01-28 17:35:55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惠及河北省2100余家小微企业

  记者日前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获悉,2015年,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中国信保积极发挥政策性职能,创新产品,提升服务,采取多项措施支持推动我省小微出口企业发展,政策性出 ...

2016-01-28 17:35:15

厦门社会组织达3675家将逐步建立信用档案

  昨日,市民政局巡视员张培军先生做客政府网,介绍厦门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与发展的情况,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厦门共登记备案社会组织3675家,比去年同期增长20%。其中,社会团体1250 ...

2016-01-28 17:34:37
第一页 上一页 1021 1022 1023 1024 1025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