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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办:对美国高粱反倾销调查是必要措施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8-02-10 15:37:57

  2月4日,商务部官网发布2018年第12号和第13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高粱进口已经对中国农民造成实质性损害。”2月5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 ...

  2月4日,商务部官网发布2018年第12号和第13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高粱进口已经对中国农民造成实质性损害。”2月5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上表示,发起反倾销调查是保护中国农民利益的必要措施。

  这份《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称,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存在较大幅度的倾销。同时,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持续下降,对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和抑制,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有关经济指标呈恶化趋势。

  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还显示,美国高粱产量巨大,库存增加,2013年以来美国高粱出口数量占其产量比例均在50%以上。

  韩俊介绍,最近几年,国内粮食价格高于国际价格,尤其是玉米的国内价格在2013年以后全面高于国际价格,由于我国玉米进口有配额管理,超过配额的进口量需要缴纳高额关税,因此出现了玉米替代品进口急剧增加的情况。

  “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进口的玉米替代品,包括高粱、大麦、玉米酒糟、木薯等,每年进口量多达2277亿斤,这相当于每年挤占了国内近600亿斤的玉米市场。”韩俊表示,中国的玉米大量积压,自从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之后,这两年我们在去库存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中国的高粱进口量急剧增加,去年进口量505.7万吨。”韩俊强调,种种证据显示,高粱的进口已经对中国农民的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发起调查是保护中国农民利益的必要措施。

  2月4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对媒体表示,“这是一起正常的贸易救济调查个案。”

  韩俊表示,反倾销调查是WTO成员方的权利,是中国的常规性政策。

  商务部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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