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有自称“老基民”的投资者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写信反映,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C基金产品(代码:519745)在2017年11月23日遭机构客户大额赎回时,基金经理未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及时启动巨额赎回条款程 ...
1月17日,有自称“老基民”的投资者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写信反映,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C基金产品(代码:519745)在2017年11月23日遭机构客户大额赎回时,基金经理未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及时启动巨额赎回条款程序,导致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
投资者质疑一:为何不启动巨额赎回条款?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2017年11月23日,在某机构进行巨额赎回时,交银丰润收益债券基金C基金经理连某的确没启动巨额赎回程序。
机构巨额赎回发生后,该基金的单位净值从11月23日的1.0160跌至11月24日的0.9890,累计净值也从23日的1.1370跌至24日的1.1100,24日当天收益累计下跌2.66%。截至2018年1月17日,该只基金单位净值依然处于破1状态,为0.9950。
记者在该基金合同中看到,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持赎回款项时、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时、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等出现时,基金经理有权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为什么基金经理当天不按基金合同规定,对巨额赎回做部分延期或者暂停来减轻影响,而是急于全部出手,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基金经理当天究竟出于何故快速抛债?难道是迫于机构大客户的施压吗?
交银施罗德回应称:“大额赎回代表投资者对流动性的突发性需求,对于大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目前行业内并没有相应明确的规定流程和法定办法,所以均根据各产品的合同约定处理。交银丰润C的基金合同约定,在确定当时资产组合状况适合应对大额赎回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对于当天的赎回申请给予全部确认,符合开放式运作产品的流动性需求。2017年11月23日交银丰润C发生大额赎回,当时该基金的资产组合状况确定适合应对发生的大额赎回申请,所以给予大额赎回全部确认,完全符合合同规定,一切程序合规。同时,这也是目前行业内普遍使用的方法。”
有市场人士向本报记者解读称:“涉及机构巨额赎回,为了降低冲击成本、不影响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一般双方都会事先沟通进行分批合理赎回。如果巨额赎回次日出现净值显著下跌的情况,有一种可能是双方存在没谈妥或者事前根本没沟通的情况,从而导致基金经理‘措手不及’,在手头现金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在次日‘急于出货’,处理操之过急,损失让其他投资者担了。”
记者进一步核实发现,更加能坐实“基金经理是迫于巨额赎回的机构客户压力”之处在于,在发生机构巨额赎回后第二天(11月24日),中证全债(当天175.10)、国债等大盘基准指数均在上涨,在这个原本债券基金该涨的大背景下,唯独交银丰润收益债券基金C是下跌的,出现这种“别人均涨我独跌”的现象,理论上讲,投资者质疑有一定道理,的确有“保大伤小”的迹象。
投资者质疑二:净值精度变化到底保护了谁?
虽然没有启动巨额赎回程序,但是在巨额赎回发生后,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丰润C债基于11月23日遭遇了大额赎回,为了不影响持有人利益,基金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提高了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11位。
看起来,交银施罗德是在弥补中小投资者损失,但投资者进一步质疑称,如果赎回数量过多,即便交银施罗德公司调整估值精度至11位,也会对净值带来显著影响,直接导致了11月24日的下跌。数据显示,交银丰润C一年前累计净值1.128,2017年11月23日累计净值1.137,过去一年的收益率0.8%,但11月24日一天就亏了2.66%,净值从此开始破1后再无回升迹象。
针对该点质疑,记者在采访函中希望交银施罗德公司可以公开11位精确数字,但是该公司并未提供。而该基金既然已发布公告将净值精确到小数点后11位数字,理应自2017年11月23日起,按照新的精度公布基金净值。因此,净值精度变化可能存在进一步“照顾”机构客户而伤害中小投资者的问题,不过记者无从查证。但记者也了解到,历史上,“建信鑫丰”曾因净值精度不合理,造成基金单日大跌67%。
关于精度变化,交银施罗德回应称:“由于基金每日申购赎回是按当日公布的净值来计算,所以小数点后保留的数位越多,大额赎回带来的影响就会越小,对存量持有人的保护就越大。针对交银丰润C类基金在2017年11月23日发生的大额赎回,11月24日我司发布公告,对于交银丰润C类基金,为尽量降低大额赎回对基金净值的冲击,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选择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这一行业通用的有效方法。自2017年11月23日起提高本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由小数点后三位数提高至小数点后11位,切实地保护了存量客户的利益。”
就交银丰润C而言,该基金单位净值从11月23日的1.0160跌至11月24日的0.9890后,小数点后3位和小数点后11位的两种精度对投资者影响能有多大差别?记者以1.0160和1.0164两种净值举例来说,如果大量机构资金都以1.0164这个净值赎回,别看每份差额只有0.0004元,累积的差额对于基金净值的影响就会非常可观,从而造成对中小投资者的二次损伤。但是鉴于交银施罗德公司并未提供可反证的具体11位数字,记者也无从知道该公司到底保护了哪一方。仅从公告内容来看,的确是在保护剩余投资者。
思考一:机构赎回规模对净值影响多大?
虽然投资者提出质疑,但记者梳理发现,交银丰润C总体规模并不大,根据基金三季报,交银丰润收益债券A规模只有2400多万,交银丰润收益债C规模只有221.97万。但根据天天基金网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银丰润收益债券A规模高达50.37亿元,同期交银丰润收益债C基金的规模仅为0.02亿元。而巨额赎回正好发生在四季度,具体认购和赎回了多少量,无法核实。对于交银丰润A的规模迅速从几千万元冲至50亿元以上的具体时间点,也无法获悉。
但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7二季度末,交银丰润收益债券C的基金机构持有0.15亿份,占总份额的82.75%,个人投资者持有0.03亿份,占总份额的17.25%。而在2016年前,这只基金的持有人结构中,个人持有比例在99%左右,机构持有比例不足1%。而过高的机构占比,于基金而言,本身就意味着风险。
市场人士解读:“如果机构赎回规模占比不大,不会影响到单位净值破1。但如果真如举报人所说,这家机构客户势力过大,以至于基金公司不敢轻易得罪,被迫‘保大伤小’,那么有一种可能性为,11月23日机构赎回量比基金剩余数量大很多很多,这样即便估值精度提高到11位,也会对净值带来显著影响,甚至基金的运营费等平日微不足道的杂项费用也会导致11月24日的下跌。如果是这种情况,基金公司应该提前预判不利影响,启动巨额赎回条款,分多日赎回,可降低运营费用的影响,而且四舍五入的随机出现一般可减轻对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或者选择对剩余投资者有利的日期将剩余部分赎回对冲扳回损失,这样就做到了公平,否则,就难免损害剩余投资利益。”
思考二:是判断失误?还是迫于压力?
在采访过程中,鉴于信息披露相关原则,记者无从查出当天机构投资者到底赎回了多大量,也不知道到底是哪家机构进行了巨额赎回,更不知道这家机构投资者是否强势到可以影响基金经理的决定,也不知道这家机构投资者是否认购过规模突然增至50亿元的交银丰润A。
但公开信息显示,交银丰润C的基金经理连某累计任职时间2年又167天,2015年8月4日开始任职,在2017年2月,该基金另一位基金经理孙某离开,公司让连某独自负责交银丰润C。该基金经理的行为,到底是因资历浅而判断失误,还是不愿意得罪机构大客户,又或是自身无权决定,从而在机构巨额赎回时没有考虑到净值波动会给“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伤害?
交银施罗德回应称:“交银丰润C份额净值在2017年11月24日下跌的主要原因为本基金运作费用的计提。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丰润C类基金运作费用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准计提(行业内普遍通用的做法);在11月23日发生大额赎回的情况下,以赎回前基金净值为基准计提的基金运作费用由11月24日剩余基金资产承担,因此对11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造成影响。该基金在11月24日的净值跌幅与运作费用计提引起的跌幅基本一致,由此可见,该基金的投资运作没有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净值损失来源于基金运作费用的计提。”
监管层:“中小投资者至上”的价值取向绝不能变
债灾下,债基遭遇巨额赎回的现象在过去一年不断上演,可如何确保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伤也是一大难题。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月16日表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中小投资者代言人,广大中小投资者需要什么,关心什么,期盼什么,资本市场就向什么方向改革发展。无论资本市场怎么改革发展,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中小投资者至上”的价值取向绝不能变。
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已达1.34亿,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关系到上亿家庭、数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阎庆民表示,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最大的政治,监管部门将牢牢立足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刷新”过时制度,将投资者保护要求落实到监管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