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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利益输送 中基协要求私募经理填报家属信息

来源:券商中国 2018-01-21 22:07:00

  1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除要求按规定填报产品投资业绩外,为防范利益输送,还要求投资管理人员填报家属等社 ...

  1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除要求按规定填报产品投资业绩外,为防范利益输送,还要求投资管理人员填报家属等社会关系信息。

  通知称,为落实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中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投资建议的条件和要求,配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顺利实施,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功能已于2018年1月19日正式上线启用。

  这刚刚上线启用的新功能包括哪些内容?应该如何使用?券商中国记者根据《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操作手册》梳理出五大要点问题:

  Q1:谁要填报?

  回答:根据基金业协会的《通知》,投资业绩填报主要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

  具体是指,在受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持牌机构或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任职,具备证券、期货自营账户或受托账户投资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投资总监,以及经机构授权承担投资决策职能的其他人员。

  Q 2:业绩填报需要覆盖哪些信息?

  回答:投资业绩信息包括:产品/账户名称、产品/账户类型、产品/账户代码、产品投资类型、投资管理起始日、投资管理终止日、估值日、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分红(元/份)、累计净值增长率(%)等信息。

  Q 3:除了产品业绩,是否还有其他信息需要填写?

  回答:有,而且很重要。在进入投资业绩填报页面后,首先需要填写的并不是产品的信息,而是管理人员的社会关系信息。根据系统的要求,社会关系填写包含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

  管理人员除了要填写这些亲属的姓名、与本人关系,甚至还需要把身份证号、护照号码、所在单位及职务一一填写完成。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之后,才可开始进行投资业绩填报。

  也就是说,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总监们,父母、配偶、孩子甚至是公婆、丈人、丈母娘的信息,也都可以在基金业协会的系统中一目了然显示出来。这对于防范可能的亲属利益输送,相当于是竖起了一道防火墙。

  Q 4:具体应该怎么填写?

  回答:每位填报人在新增投资业绩时至少填写一条投资业绩信息,填写完成后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投资间隔说明文件是指在每段投资经历之间间隔小于一年时需要上传相关说明,如果不需要可不填。信息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提交至机构资格管理员审核。

  在管理员进行审核时,可选择通过,拒绝,返回重填三个选项。机构的资格管理员选择拒绝或者返回重填时,需要填写拒绝理由,否则无法提交。机构的资格管理员选择通过时,系统会自动判断,如提交的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满足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则该投资业绩填报的完成还需要由协会进行审核。

  Q 5:填写完成之后,更新的流程是怎样的?

  回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完成初次填报后,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更新投资业绩信息。

  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备案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基金经理的,其投资业绩信息将按基金产品季度更新数据,经所任职机构确认核实后自动同步至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更新;未担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基金经理的,其投资业绩信息可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投资业绩维护功能进行更新。

  对于这项新举措,私募和业内机构怎么看?

  “挺好的,行业需要一个集中规范的数据中心。我觉得是在前期协会推进私募基金信用档案报告和数据库,进一步增强私募业务信息的专业度、透明度的具体落地措施吧,这次先推出相对标准化的证券类私募投资业绩和信息填报,是完善私募机构在专业性这个维度的数据。长期来看,定期、规范、持续、透明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利于行业规范自律和长期投资机构对私募基金的客观评价。”有私募服务机构人士向记者表示。

  新系统刚刚上线,大多数受访私募表示还没来得及操作。“以前没有要求填写投资业绩,填得已经挺累了,要上传很多照片和文件。尽管很累,但我们还扛得住,会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填报。”上海一位私募人士称。

  华东某私募高管表示,监管越来越严已经是大趋势,以后在对管理人员要求上会继续向公募看齐。

  年报、季报、月报…私募要填的真不少

  2016年以来,私募行业自律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协会要求私募基金向协会备案填报的信息逐步升级,私募在这方面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券商中国记者对私募日常要求填报的内容进行了整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一是年报  

  协会要求私募基金定期公布公司和产品信息。私募每年要填报年报,填报内容涵盖基金产品概况、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基金份额变动情况等七大类内容。

  二是季报  

  每个季度私募还要填报季报,季报的内容包括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情况、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和管理人报告六大类。

  三是月报  

  私募基金还需每月更新月报,月报更新内容主要是产品净值变化。

  四日常内容  

  不过,上面还不是全部,除年报、季报、月报这些定期项目,按照要求日常还要填报很多信息。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如下:

  (1)、管理人部分

  a、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变更、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出资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高管变更、管理人挂牌上市情况变更

  b、管理人信息更新:机构基本信息、相关制度信息、机构持牌及关联方信息

  (2)、产品部分

  a、产品备案

  b、产品重大事项变更

  c、产品清算

  d、产品季度更新:私募基金投资者信息更新、私募基金运行信息更新

  现在还要加上投资管理人员的投资业绩和社会关系信息,要求进一步提高。

  再来看看公募的相关要求

  对标此次投资业绩填报要求,公募对于利益冲突防范早有明确规定。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亲属报备是一直要求的,这方面其它没有需要特别登记的。”有公募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信披方面,与私募不同,公募基金有严格的公开披露要求。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

  (三)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募集情况;

  (六)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八)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十一)临时报告;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十四)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十五)澄清公告;

  (十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尽管私募无需公开披露,但目前向协会填报和披露的义务已经涵盖大部分公募信披内容。相比动辄百人的公募,这对有些员工仅十余人、甚至个位数的私募来说确实不容易。

  强监管,新年私募行业在路上

  2018年开年不足一个月,对于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动态却是络绎不绝而来,在这背后,体现的是监管层肃清金融行业乱象,整治违法违规问题的决心。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关于失联私募机构最新情况,以及拟公示第十八批失联私募机构名单。截至2018年1月9日,被协会列入失联公告名单的私募机构已经达到319家。

  1月1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宣布,依法注销2家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对有关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协会表示,将继续加强司法调查、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衔接,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查明的情况,直接对会员机构采取纪律处分,对非会员机构予以注销登记或暂停备案。对于在涉案机构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为其提供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协会也将全面倒查其责任,从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同时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应当以诚实守信为前提,以履职尽责为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登记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不是一次性的“闯关”,需要持续履行法定责任,符合行业规范。

  1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搭建全新的考核维度和信用评价体系,强调会员机构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1月1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张小艾在出席“第六届国际视野下的创新与资本论坛”时透露,协会关于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指导原则,已经由原来“单一问题导向”,向“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转变,由前期“偏重自律”,向“自律与服务并重”转变。协会近期的工作重点包括正本清源,防范风险;以及信用立业,打造信用体系。

  新上线的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功能,无疑体现了协会防范风险、规范行业流程的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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