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和省里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等活动,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和省里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等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发改委代市政府起草了《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管理暂行办法,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启荣、邵俊达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2709、3161197(传真)
电子邮箱:xinyongzibo@163.com
附件: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