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南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联合奖惩顶层机制设计完成,今后 ...
12月22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南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联合奖惩顶层机制设计完成,今后南宁市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通知》规定了联合奖惩对象范围、明确了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对加强和规范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从范围上看,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依照联合奖惩备忘录认定的联合奖惩对象以及南宁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依法依规提出的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红黑名单将纳入联合奖惩对象范围。
从机制上看,《通知》提出要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执行、反馈、修复、退出、投诉和异议处理等机制,为我市各领域联合奖惩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红黑名单会在“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http://www.nncredit.gov.cn)“联合奖惩”栏目同步公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主动查询使用红黑名单信息,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中,逐步建立健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
从工作要求上看,《通知》提出,加大联合奖惩宣传力度,把联合奖惩工作纳入对各有关单位的年度考核绩效考评指标,对开展联合惩戒工作进展慢、效率较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近年来,南宁市坚持信用制度先行的理念,加快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形成了“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动各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联合奖惩备忘录,促进联合奖惩工作的落地,积极推动南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信用建设新局面,为建设诚信南宁、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快首府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