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被业内称为大资管新规。 作为大资管行业的一员,私募业界也在密切关注这一新 ...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被业内称为大资管新规。
作为大资管行业的一员,私募业界也在密切关注这一新规的影响。《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不能进行份额分级的私募产品类型,并对可分级的私募产品设定了相应的分级比例。此外,合格投资者门槛中关于家庭金融资产的要求,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方面,私募排排网合规部副总监温志飞表示,目前市场仍有困惑。相对于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而言,资产规模从300万提高到500万,年收入从50万降到40万。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要求专业投资者门槛是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三者如何协调,等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或会有具体的细化条例。
明确私募杠杆比例
《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三类私募产品,即开放式私募产品;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
此外,分级私募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私募产品应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
“目前看来,新规对银行理财、委外方面影响会比较大,委外直投私募肯定不行了,不过这点去年监管部门对银行就有过窗口指导,算是预期之内。”上海一家大型量化私募人士称。
展博投资总裁冯婷婷表示,《指导意见》主要对固定收益、类固收以及非标准化产品影响较大,而私募证券类产品主要投向二级市场,大多为标准化产品,其所受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盘中广汽集团(24.140, -0.19, -0.78%)曾一度跌停,而其流通股东中多为资管计划。中金公司认为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在资管新规影响下,此前持有广汽A的投资者出于去杠杆、去通道化等原因而被迫减仓。
另有私募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该公司也正在研究新规,短期会对私募有一些影响,比如按新规要求,券商FOF投资私募就不能操作了,但长期来说,对于规范的私募还是有利的。”
间接影响上,格上财富研究员雷蕾认为,一方面,银行禁资金池、去除嵌套等对银行理财业务和格局带来较大影响,对私募资金来源和接受委外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基金专户及子公司、券商资管、信托等去通道影响下,私募投顾业务将受一定程度冲击,尤其是那些不满足“3+3”投顾资格而转向信托通道的机构更是再受打击,未来自主发行将是主流。
提高合格投资者门槛
《指导意见》中有关合格投资者认定的内容备受行业关注。新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为: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此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门槛是: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温志飞表示,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方面,目前市场仍有困惑。相对于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而言,资产规模从300万提高到500万,年收入从50万降到40万。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要求专业投资者门槛是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三者如何协调,等到资管新规出台后或会有具体的细化条例。
冯婷婷表示,目前私募产品仍是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去销售。
“这里‘两年投资经验’如何认定还需明确,从实际情况看,客户对提交家庭资产证明和本人收入证明还是会有些排斥。此外,有关新老划断的操作方法我们也还在研究。”上海一家大型量化私募人士表示。
雷蕾认为,合格投资者认定门槛的提高使得满足条件的投资者数量有所减少,未来私募机构特别是一些业绩一般、募集能力较弱的私募机构在进行资金募集时难度会进一步提升。
“由于征求意见稿对份额分级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如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能进行份额分级等,在这种情况下,部分通过从事分级业务进行规模扩张的私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雷蕾表示,“但与此同时,一些管理能力优异的私募在这种环境下脱颖而出的概率更大。”
整体而言,冯婷婷认为,受新规影响,以往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向净值性理财产品转型,净值计算就会有波动、有亏损,但长远来看将提升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能力,利好证券私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