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布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36项计划中有9项政府规章拟在明年出台,其中包括《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部分市一级管理 ...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布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36项计划中有9项政府规章拟在明年出台,其中包括《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部分市一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以及《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等。
2018年度广州市的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分成三个类别———9个年内审议项目、14个适时审议项目、以及13个调研项目。这三个类别的项目差别主要是根据规章是否成熟而定的,“年内审议项目”,顾名思义就是必须在2018年当年提请市政府审议,并颁布出台的规章。而适时审议项目未必安排在当年审议,调研项目在三个类别中最“嫩”,尚未形成成熟的初稿,但已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
在9项年内审议项目中,《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将是广州市法制办来年重点推进的项目。前者是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以及增强诚信意识而制定;而后者则是为了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政府整体行政效能、并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而修订。
此外,还将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部分市一级管理权限的决定》,这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黄埔区和广州开发区的管理体制,促进黄埔区的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而制定,据悉,该规章目前仍在研究中。
另一个纳入明年制定计划的政府规章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的决定》,这主要是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展各区经济社会管理事权,提高区域发展能力。
此外,纳入“适时审议项目”的政府规章有14项,包括制定《广州市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4项、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4项目、及废止《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6项。据了解,6项拟研究废止的政府规章,大部分都是由于市人大正在制定、或有计划制定同主题的法规,而相应的法规出台后,这些规章将会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