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基金子公司,当前券商直投子公司也在进行整改。“券商直投”一词渐成过去式。今年10月初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第一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新一轮券商直投业务严格整改规范进入了 ...
不仅是基金子公司,当前券商直投子公司也在进行整改。“券商直投”一词渐成过去式。今年10月初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第一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新一轮券商直投业务严格整改规范进入了新阶段。
十家公司整改方案获认可
2016年12月30日,监管层发布《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提出券商一类业务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不得开展非金融业务,原则上不得下设二级子公司,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实体业务等要求。针对私募基金子公司还提出投资范围方面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券商直投子公司将转变为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经券商整改方案确认及相关子公司申请,中证协目前已公布五批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名单,包括70家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43家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其中,华泰证券(19.550, 0.39, 2.04%)、国元证券(12.270, 0.03, 0.25%)、东吴证券(10.860, 0.23, 2.16%)、东北证券(9.390, -0.09, -0.95%)、招商证券(19.270, 0.67, 3.60%)等40家券商旗下同时设有一家私募基金子公司和一家另类投资子公司。
上述规定落地后近一年时间内,多家券商股权投资业务孕育出整改方案。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截至11月10日,共有10家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获得通过。
第一批整改方案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于10月9日公示,共有4家,分别是华鑫证券的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证券的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20.320, 0.62, 3.15%)证券的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北证券的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月1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进行第二轮公示。根据公告显示,6家券商的整改方案获得监管层认可,包括长城国瑞证券的私募基金子公司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天证券的中天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盛证券的上海全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开源证券的开源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等。中信建投证券则有两家,分别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外,还有大同证券获得认可。
这意味着,从去年年末开始的新一轮券商直投业务严格整改规范进入了新阶段。前述10家已经获得监管认可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将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更加市场化
前述监管规定把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更为合规、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将完全市场化,与其他私募基金同台竞技,这势必要求能力的全面提升。
业内人士表示,对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而言,整改重点包括如下方面:一是由证券公司需履行母公司的管理责任,对子公司统一实施管控,防范利益输送以及利益冲突和同业竞争等问题;二是简化组织结构,原则上子公司不得下设二级子公司;三是清理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私募基金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于本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的,对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不得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业内人士认为,券商系私募相比其他私募而言更有优势。一是合规,在证监会的严格要求下,风控比其他社会私募更加严谨;二是券商先天拥有高净值客户的资源。
另外,10月初,长江证券(8.840, 0.02, 0.23%)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PPP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PPP私募基金子公司。经营范围有,从事PPP及政府购买服务类相关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等业务。长江证券表示,设立PPP私募基金子公司专业从事PPP及政府购买服务类相关业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利于公司获取长期稳定收入,优化收入结构,平滑资本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获取一系列衍生业务机会,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来源。目前该投资项目尚需相关监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