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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17-09-21 20:37:06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机制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扩大信用消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扩消费专项行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信 ...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机制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扩大信用消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扩消费专项行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的通知》(商办秩函〔2017〕361号)要求,陕西省商务厅决定在2017年9月28日继续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日活动目的
    信用消费是消费者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途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是当前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一种商品或服务交易形态。开展主题日活动,旨在组织有条件的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集中促进信用消费,挖掘需求潜力,扩大即期消费;优化消费结构,推动消费升级;提高消费者和商家的诚信意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主题日活动时间和方式
    活动时间从2017年9月28日起至10月8日结束,着力打造以主题日信用消费为预热起点、以“双节”市场消费为高潮、以“双节”后延续促销为尾声的大型促销时段,传播信用消费知识和理念,扩大消费规模,保持消费需求增长势头。
    三、主题日活动重点
    (一)紧密配合扩消费专项行动
    将主题日活动作为落实扩消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扩消费专项行动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在活动开展、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等方面与扩消费专项行动其他相关工作同组织、同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扩消费专项行动督导考评内容。
    (二)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积极宣传信用状况差异对消费者交易方式选择和享受交易优惠折让的影响,宣传诚实守信消费者得到交易便利和优惠的典型事例,宣传信用建设对个人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及成效,宣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有关政策措施,将主题日活动打造成促进信用消费实践与诚信宣传教育的品牌活动。
    (三)立足促进“双节”市场消费
    抓住主题日活动临近国庆、中秋“双节”的契机,引导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将主题日促进信用消费与“双节”传统促销活动结合起来,与保障“双节”市场供应、开展节日促销、扩大消费需求统筹谋划、一体安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主题日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是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常规活动,既是发挥信用机制促进消费的生动实践,也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良好环境的具体举措。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题日活动,迅速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参与主题日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其发挥创造性,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消费者的信用状况,通过让利消费者、创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等多种形式促进信用消费,挖掘需求潜力,保持进而拉动消费需求增长。
    (三)自主参与,提交方案。按照“自主参与、自我约束、自负其责”的原则,各线上线下零售企业、相关金融机构可向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主题日活动参与方案, 方案应包括参与活动的方式和内容,预期参与人数和拉动信用消费的规模、服务承诺等内容。
    (四)认真遴选,公布名单。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遴选信誉好、知名度高、运作规范的零售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参与活动,于9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参与企业名单,方便公众查询,引导企业规范开展活动。
    (五)严密组织,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主题日活动期间,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法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严格明确使用主题日活动标识的范围和期限(标识下载地址:sczxs.mofcom.gov.cn),保持节日期间良好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要严密组织,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10月20日前向省商务厅报送主题日活动总结及活动统计表。
    联  系  人:市场秩序处  王燕 
    电话及传真:029—63913879
    附件:“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统计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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