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获悉,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要求,全面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市人社局提出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制订《 ...
今日记者获悉,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要求,全面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市人社局提出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制订《在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其目的是要求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特别是作为党委和政府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既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又要发挥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共同遵守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人社工作能力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根据业务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依法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的各个环节,制定信用信息目录,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更新,要加强信用信息管理,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并保护个人隐私、主体权益和保守国家秘密。要加强人事代理人员中重点人群的职业信用建设,特别是对从事律师、会计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人员的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意见》提出,对服务对象开展信用业务事项包括:一是全面推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名制,在办事服务全过程推行“一证一卡”制(即使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业务);二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流动人员各类信用信息,在人事档案中建立完善流动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三是规范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办服务业务,甄别、记录人事代理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归档评审结果;四是加强对集体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收集归档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书》及履行情况记录;五是继续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和相关文件规定,接受委托办理网上认证和代办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保留或归档认证结果;六是组织开展对人事代理人员的各类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引领人事代理人员诚信自律、守信遵德;七是对用人单位人才招聘信息发布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的兑现情况进行记录;八是配合行政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九是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征信服务,扩大信用建设成果的应用领域。
《意见》强调,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大力支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信守精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要畅通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人社系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事考试和职称管理部门、职业培训和就业管理等服务部门都要围绕人事人才服务工作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既要依法依规采集各类信息,又要注意简化优化办事服务流程,不能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由,增加服务对象办事负担;要突出自然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海之冀”人事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互联网+人才服务”,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逐步实现人事代理人员信用记录全覆盖;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还要注重加强自身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健全诚信管理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诚心实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