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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开展共享单车质量检查

来源: 2017-06-22 19:36:15

  近来,共享单车作为新型城市交通工具在全国各地兴起,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其质量问题也引人担忧,更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关注。  6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 ...

  近来,共享单车作为新型城市交通工具在全国各地兴起,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其质量问题也引人担忧,更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关注。

  6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作了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她说,一些新产业、新产品标准制定尚有落后之处,如近期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隐患,建议国务院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单车质量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新行业健康发展。

  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和严隽琪带队,分4个小组赴天津、河北等8省市开展执法检查。

  严隽琪介绍,《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开始实施,24年来,国家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从1993年的70.4%提高到2016年的91.6%,10类重点消费品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达到90.3%。

  “我国产品质量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产品质量发展的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假冒伪劣屡禁不止,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严隽琪在报告中指出,例如,近年来出现的“毒跑道”“瘦身钢筋”以及最近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等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她表示,目前产品质量工作还存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品质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质量技术基础不牢固以及质量监管仍有薄弱环节等问题。

  报告称,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国家标准迟迟没有出台,如汽车安全气囊的有些项目尚无国家标准,一些新产业、新产品标准制定不能及时跟进,如近期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隐患。

  此外,还有一些标准已然“老化”,“标龄”高出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一倍以上,如社会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国标还是1999年制定的,有些指标已不适应现实情况,需及时修改确定。

  为此,报告建议,以标准化工作改革和标准化法修订为契机,全面梳理和整合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等,着力解决标准缺失、老化和冲突问题。

  报告还强调,针对检查中地方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共享单车质量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单车质量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新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搜集并公示质量违法信息,健全质量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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