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五一”期间,消费者购物时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所诱惑,要增强辨别能力,防范暗藏的陷阱。“五一”临近,不少商铺打出“全场惊爆折扣”“疯狂大甩卖”等宣传语, ...
4月25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五一”期间,消费者购物时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所诱惑,要增强辨别能力,防范暗藏的陷阱。“五一”临近,不少商铺打出“全场惊爆折扣”“疯狂大甩卖”等宣传语,消费者看过之后难免心动。其实,这里面往往暗藏陷阱:有些商家在活动前更换价格标签,将价格人为抬高,再以打折、降价、返券等形式吸引消费者;有些商家趁机将店里的积压品、残次品,甚至低价收回的“三无”产品“降价”出售;还有部分商铺在宣传中把“几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购物时才发现绝大部分商品都是8折、9折。
针对种种消费陷阱,省消协提醒消费者,最好到大型商场或专卖店选购商品。选购时,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商家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隐瞒降价、附加条件等销售陷阱。与此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以及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以免陷入循环消费的被动境地。
购买商品时,消费者要详细检查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对销售价格特别低的商品,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有效的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最重要的证据。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并要求经营者注明购买日期、商品名称或消费的项目、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并加盖商家公章。此外,消费者一定要慎重对待经营者以赠品替代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