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辽宁省将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加强政务诚信考核,在招商引资时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等政务失信行为将被追责。(人民日报) 政务诚信是我国建设“阳光政府”、“服 ...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辽宁省将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加强政务诚信考核,在招商引资时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等政务失信行为将被追责。(人民日报)
政务诚信是我国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社会公众也从漠不关心到主动关注,政府部门从严密防护到主动公开,在公众与政府的不断互动中,政务公开发挥的良性作用不断优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却看到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仍处在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我国政务公开在数量上取得的进展毋庸置疑,然而与如此喜人的数量形成鲜明反差的,却是政务诚信质量的差强人意。
对此,信息公开中应充分体现真实性,把公开内容的选择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点题”,变“政务公开啥、群众就看啥”为“群众想看啥、政务就公开啥”,深化政务诚信。同时,必须提升公开质量,把握住公众的兴奋点、关注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有公众的深度知情、参与、监督,也才有良性互动基础上的高度信任。
因此,需站在公众的角度,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让政务诚信成为构建舆论“定盘针”、政策宣传“扩音器”,实现信息“一点通”,让其成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源泉。并做到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在良性互动中增强诚信度,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