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提高治理能力、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2014年6月,我国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基本完成了国家层面的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接下来要 ...
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提高治理能力、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2014年6月,我国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基本完成了国家层面的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接下来要解决信用体系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
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征信行业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但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一套统一的联动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信息采集和发布、信用报告应用标准不统一。
部门协作不到位。工商、金融、税务系统的信用体系已经建成了,但行业间信用信息始终存在的分割和共享不及时的问题,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局的发展。
信用环境不成熟。目前全社会尚未形成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全社会讲诚信、促诚信的大格局和环境尚未形成。
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滞缓。一是缺少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存在种类、功能单一,规模较小,信用资源来源不充分,社会公众认可度不高;二是严重缺乏懂信用服务与管理的专业人才,制约了整体信用建设;三是民众缺乏对信用产品的应用,个人对信用产品的认识和理解有待提高。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高标准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将有利于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破解信用信息的“孤岛化”难题,实现一站式查询,能够全方位的了解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联合实施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二是依法规划各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为依据,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重点行业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如山东省德州市前不久出台的《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就是地方性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三是以工商、纳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四是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五是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保障房分配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充分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六是大力培育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公共信用服务和社会信用服务相互补充、信用信息技术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