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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买房中的陷阱 你中过招没?

来源:融360 2017-04-06 10:56:41

??买房是一种大额消费,往往倾尽了购房人一家的积蓄。在买房的过程中潜藏着许多陷阱,稍不留神就会吃大亏,中招后伤害的不仅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庭。所以做好事先预知和防范工作显得很重要,今天分别从新房和二手房 ...

??买房是一种大额消费,往往倾尽了购房人一家的积蓄。在买房的过程中潜藏着许多陷阱,稍不留神就会吃大亏,中招后伤害的不仅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庭。所以做好事先预知和防范工作显得很重要,今天分别从新房和二手房的角度给大家揭秘这些买房陷阱,帮助大家将风险降到最低。

??新房

??1.私改楼盘规划

??有开发商在建设新房的时候私自更改项目规划,而售楼员曾许下口头承诺,说小区周边会修建公园、商场等,以此为卖点吸引购房人,大家要知道,口头承诺变数难料,最好将承诺落实到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出现私改规划的情况,能有足够的证据维权。另外,去年曾有媒体爆出,有开发商为了多卖出去几套房子,将原本规划建设13层的房子加盖3层,建成了16层并卖给购房人,这3层并不在规划范围内,能不能拿到产权证都是个问题。所以购房人在选房的时候就要查看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弄清楚房屋的实际建设情况,免得吃了哑巴亏。

??2.买房送面积

??有开发商再卖房时承诺买房送面积,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赠送面积是以购买特定楼层为前提条件的,如露台,阁楼必须购买顶层才能获赠;想要地下室或者花园,就得买一楼的房子,购房者一定要搞清楚这样的户型是否适合自己。

??3.样板间被放大

??开发商展示的样板间,通常都给人一种精致舒适的感觉,但这有可能是一种假象。一些开发商为让样板间看以来更宽敞明亮,会使用高亮度照明,或将厨房设计成开放式的,再或者是将样板间面积设计得比房屋实际面积大一些。购房人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可以测量一下面积,或加入业主群咨询已经买房的业主,看样板间跟实际房屋是否一致。

??4房屋精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现在市面上精装房越来越多,精装房的好处是,省去了后期装修这一步,对于一些急于入住的人来说比较有吸引力,售楼员也常常以此为卖点。不过许多开发商都不把装修材料使用情况写入合同,很容易出现装修材料以次充好的情况。想要购买精装房的人最好选择口碑好的大开发商,时间允许的可以干脆自己装修,说不定成本更低。

??5.出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

??一些开发商回了资金回笼,将未取得预售认可的商品房进行出售,这样收取的定金和预付款属于非法集资。若遇到房价下跌,开发商很有可能卷款潜逃,所购房屋也将成为烂尾楼,即使正常交房也不能获得产权证。购房者一定要选择大品牌开发商,同时看房时可要求对方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到当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核实,以免买到未经预售许可的房子。

??二手房

??1.一房二卖

??在房价上涨周期内,很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一房二卖指的是将已经出售的房子卖给第三方。

??目前我国对二手房出卖人从事“一房二卖”的交易行为并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的规定,因此法律上的空白很容易让一些二手房卖房人钻空子,推翻先前的购房交易,将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个人。所以大家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同时建议到房管局将房屋进行登记备案,简称“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在维权时法院会认为,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购房人,表明其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意愿强烈,购房人也在为房产过户登记在做前期准备,这样购房人更容易胜诉。

??此外,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中明确了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今后购房人遭遇一房二卖或者交易过程中房子被*押出去的侵权行为时,可以理直气壮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这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2.房东出售*押中的房子

??很多二手房有*押贷款,这类房子签约后无法过户,房东会要求购房人支付首付款用来偿还*押贷款。这里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房东会以急用钱为由让购房人把钱打到他的个人账户,最后钱并没有被用来换*押贷款而是作他用了。*押贷款没还清,购房人无法过户,耽误了宝贵的买房时间,有的还要被官司缠身。

??在这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而是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将钱打到该账户,并在合同中明确钱要专款专用,确保款项用于偿还*押贷款,解除房屋的*押状态,避免首付款被挪用。

??3.购房意向金变定金

??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个常见陷阱就是,购房意向金变成定金。部分中介会以意向金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或因其他原因放弃购买时,中介会以已经缴纳了定金不能退还为由,拒绝退还定金。

??首先我们要明确意向金和定金的概念,在房产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意向金这个说法,实际上它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一般只有定金的说法,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人不要交所谓的意向金,要交被法律保护的定金,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如房屋出现问题可退还定金等细则。

??4.房屋产权不明确

??有些二手房是夫妻或者跟子女、父母的共同财产,涉及了共有产权人,出售这类房屋需要房主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否则即使签了购房合同也无效。购房人在买房前注意查看产权证、或者走访周围邻居核实产权信息,要求所有共有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出具共有权人的知情同意书,尽最大可能避免纠纷。

??5.房东户口未迁出

??二手房交易中,户口迁移是其中的一个大问题,由于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诉讼标的的案件,购房者们面对户口显得无能为力,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与房东约定好其户口迁出时间,以及违约责任,最好在其把户口迁走后再支付尾款,以免房东过后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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