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 ...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诚信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让诚信者因为诚信行为获得相应的益处和奖励,让失信者因为失信行为受到相应的损失和惩戒,表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就是要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是公平正义的正常体现。然而近年来人们普遍感叹,经济发展了,日子好过了,诚信却丢失了,道德滑坡了。诚信,得不到认可;失信,得不到惩罚,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应当是造成此类问题的原因之一。国务院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当其时。
政务诚信何以如此重要?因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其中,政务诚信位于第一位。而现实中,某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决策随意、朝令夕改,承诺不兑现、政策不落实,或者拖欠工程款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甚至拒绝履行法律判决的事例比比皆是。
政府和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对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所谓“上行下效”,官员不诚信对民众具有恶劣的示范效应———连官员都不守信用,我为什么要守信用?另一方面,官员自己不诚信,自然没有底气倡导诚信,更没有底气惩戒社会上的失信行为。官员不诚信犹如污浊不堪的水源,不断污染着社会诚信的江河湖海,不堵住这个污染源,社会诚信就不可能恢复清明的生态。
政务诚信是“风向标”。政府及公务员以身作则讲信用,才能给社会诚信、公民诚信、企业诚信树旗帜、立标杆,用政务诚信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应带头讲诚信、做表率。在加强诚信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和官员不要总想着“教育人民”,而要首先强调“自我教育”,只有把政府失信行为也纳入信用记录,对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才能增强政府部门建设政务诚信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以政务诚信推动、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政务诚信、官员诚信,不妨以此次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法纪和制度,使失信的政府部门和政务人员受到惩戒,切实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形象。若能如此以党风促政风,以政风带民风,则重建社会诚信可期,社会信用环境必将为之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