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发布。从政府到个人,社会诚信体系渐趋完备。 诚信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修身齐家治国的重要遵循。在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 ...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发布。从政府到个人,社会诚信体系渐趋完备。
诚信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修身齐家治国的重要遵循。在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大背景下,两个诚信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对以党风促政风,以政风带民风,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推动方和守信践诺的责任方,应当在诚信社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各级政府不妨给自己建一本诚信台账,尤其要建立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对懒政怠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登记在案、严肃查处。在失信惩戒中,对有失信记录的政府部门,不仅要限期整改,更要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严加限制;对失信行为责任人要在考核、晋升方面从严把控。这样有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形象。
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细胞和基石。政务诚信与个人诚信应形成良性互动。政府要把提高失信成本、不让老实人吃亏,视作构建社会诚信准则的基础;要为优良信用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提供支持和便利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对逃废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等失信行为,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古人用“一诺千金”来形容信用的重要性。执政讲究以人为本、取信于民,行商讲究品质保障、童叟无欺,做人讲究信守诺言、言出必行。在打造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要让“诚信”二字渗透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之中,要让“一诺”重于“千金”,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