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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购火热 反电信诈骗中心发布防骗预警提醒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2016-11-18 13:59:34

  “双11”已到,电商扎堆搞促销,诈骗分子也趁机行骗,曾有受害者因登录假支付页面,导致网银的钱全被取走!广东省反诈骗中心以及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反诈骗中心近日纷纷发布防骗预警。反诈骗中心特别提醒,完成 ...

  “双11”已到,电商扎堆搞促销,诈骗分子也趁机行骗,曾有受害者因登录假支付页面,导致网银的钱全被取走!广东省反诈骗中心以及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反诈骗中心近日纷纷发布防骗预警。反诈骗中心特别提醒,完成网购订单进入支付页面,网址前缀会变成“https”,表示已加密;若支付页面仍是“http”,一定要提高警惕。

预热金提前购促销

要留意是否为骗局

  广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从10月下旬就陆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30多名群众举报,称有诈骗分子冒充某电商客服的官方微信,通过建立多个微信群,以“双11”购物节为诱饵,告知群内成员只要提前支付29元的“预热金”并介绍他人进群,就可在“双11”当天获得额外折扣,并享受“买一赠一”福利。但当有人转账后,受骗者就立即被移出微信群并被拉入黑名单,无法与群主取得联系。

  广州反诈骗中心接报后,马上协调腾讯公司对该微信号进行核查,发现该微信号涉嫌诈骗,已将该微信号作封停处理。广州反诈骗中心提醒,对于网络上的各类折扣信息一定要谨慎判断,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勿轻易转账、汇款。

  深圳反诈骗中心也提醒,对于一些有“提前购”“预购”字样的短信,并且附有“购买链接”的短信,要留意是否为骗局,有可能是骗子利用买家对曾购买过店铺的信任感,在促销短信中放入病毒链接,买家一点链接,木马病毒就会感染手机,骗子则可以通过远程操作将手机绑定账户中的存款转走。对于这类短信,可直接在网上搜索相关店铺名称,在官网上查看优惠活动是否属实,相对比较安全。

手机莫名被停机

小心电商账户被盗刷

  几天前,深圳市民李女士则遭遇了“被停机”和“被购物”事件。当时她拿起手机准备给同事回复短信,但反复操作了几次都显示信息发送不成功。她仔细查看才发现,大约半小时前,10086推送短信提示其登录了移动网上营业厅,而1小时前来自某电商的短信则发来了一个验证码。显然是有人盗用了她的电商账户试图进行购物付款,或者修改密码电话等需要验证码的操作。

  李女士马上申请复机并登录了自己的某电商账户,果然发现有一个待付款订单,已下单购买的是一部手机和四件配套商品,合计2799元。好险!她立即取消订单,并修改了账户密码。“幸亏发现得早,不然就破财了。”李女士说。

  类似的事件在外地也发生过。一位温州市民也同样遭遇了手机莫名被停机、某电商账户“被购物”、被使用“白条”功能盗刷了近万元、绑定的手机号码和密码被修改的经历。

进入网络支付页面

区分http和https

  在网络支付页面,网址前有http和https的不同,一个小小细节,你是否有注意到?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提醒,http是超文本传输协议,而https是以安全为目标的http通道,两者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连接方式,端口也不一样。从http到https的转变,意味着支付页面已经加密。然而,一些诈骗团伙就会利用这个不起眼的小细节来蒙蔽网民的眼睛,骗取钱财。

  银联特别提醒,完成网络订单进入支付页面,网址的前缀会显示为“https”,且网址前有一把“小锁”,表明已加密;若支付页面仍是“http”,一定要提高警惕。

“双十一”必看法院判决案例

商家号称“假一赔万” 法官让其“得偿所愿”

  “双十一”又来了,网上各种打折、促销广告看得人眼花缭乱。然而,广州消协日前发出提醒,仅今年前3季度,网购投诉已经受理了2万件。

  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统计数据,2011年至2015年,广州法院审理的电子商务纠纷案件数量平均年增长率高达62.32%。截至今年8月,广州中院受理此类案件261件,比去年翻了一番。

  一面是网购如火如荼,一面是纠纷不断增长。在“买买买”的同时,如何能绕过不良商家设下的陷阱呢?

  南方日报记者在广州法院系统查找到一系列典型维权案例,希望以这些有趣又解气的案例为指导,帮助消费者擦亮眼睛网购不上当,把“剁掉的手再接回来”。

产品信息不属实店主被判赔偿1万

  2014年“双十一”时,住在荔湾区的江先生在淘宝网上看中了一家名为“大美女时代”网店叫卖的产品,该店宣称所有商品货真价实、“假一赔万”。江先生觉得店家的这种承诺好像很真诚的样子,于是在该店买了“兰蔻清脂酵素”一盒,共支付65元。

  收到货后,江先生却感觉不对劲,产品上标注的生产者是开封市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而经查证,该公司从未生产或者授权他人生产过“兰蔻清脂酵素”产品。

  江先生认为产品所标识的厂名厂址等信息不属实,于是将淘宝网和网店店主一起告上法庭,起诉要求退还价款并赔偿1万元。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淘宝网尽到了相关审查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是网店店主。证据显示,涉案产品属冒用他人厂名的假冒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现原告要求被告店主黄某某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支持。黄某某在销售涉案产品时作出“假一赔万”的承诺,是对自己设定的义务,使合同相对方取得相应权利,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法有效,被告应当向原告履行赔偿的违约责任。现按照原告的起诉请求,即主张被告赔偿1万元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床单能“美容养颜”?

系虚假广告构成欺诈

  区小姐在某网店购了一套真丝床单,销售页面宣传该床单具有“滋润肌肤,维护皮肤水分平衡,美容养颜,促进血液循环,帮助皮肤新陈代谢,延缓衰老的功效”。

  收货后,区小姐却发现该商品内外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等信息,也没有广告宣传的滋养肌肤等功效,遂认为网店的行为构成欺诈。法院经审理认为:网店使用广告用语宣传涉案商品具有滋养肌肤等功效,使用了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相关规定,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构成欺诈。依法判决商家对消费者予以退款,并处3倍赔偿。

网店谎称“限时促销”

构成价格欺诈被判赔偿
 
  某网店在去年“双十一”期间宣称,将以“618元大促价,继续三天,三天后恢复原价”,胡某信以为真,在该网店抢购了许多衣服。然而,3天后再次登录该网店发现,所购衣服的标价并未恢复原价。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网店宣称限时降价促销,但其后并未恢复原价,后经查,属于先提价再打折的欺诈行为。荔湾法院因此判决认定,店主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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