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截至目前,广东至少有8座城市向省政府上报了取消年票制收费实施的方案,全省已有近半城市上报了取消年票方案。不过,汕头、珠海等地均表示,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将继续依法追缴;车主的欠费信 ...
据报道,截至目前,广东至少有8座城市向省政府上报了取消年票制收费实施的方案,全省已有近半城市上报了取消年票方案。不过,汕头、珠海等地均表示,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将继续依法追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并逐步纳入个人征信体系,直接影响车主日后外出工作、旅游的便捷出行。
取消年票是贯彻国家法规、响应民心共识的必然趋势,是自我纠错的合理结果。然而,包括珠海和汕头在内一些城市却传出这种表态,如此一来,将来的年票不但可能分解成形形色色的路桥费,未缴年票也将一直影响到广大车主。如此取消年票的“打折式改革”,注定会引发争议。
众所周知,一次性征收若干路桥的年票制,完全不符合“用者付费、不用者不付费”的公平原则。尤其是在2004年颁布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之后,继续推行年票制更是有问题的。 至于所谓筹资还贷,还贷的账本就一直没有全面透明公开。因此,在民众包括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心中,拒缴年票是一种“守法”抗争。这里的守法,就是守来自更高层面的上位法。但在地方心中,却是不缴就是逃票,就有足够法律理由该将车主纳入失信名单,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当初要求车主缴纳年票的规定中,什么时候加上了所谓出行信用记录一项?黑名单能影响坐高铁和飞机,行政部门何以能在司法、立法机关之外拥有这种生杀予夺的权力?历年拒缴年票,已经关涉到上百万的车主。试想广东大地上在年票取消的那一刻,出现上百万人的失信黑名单,会是一个怎样的可怕场景?源于上下级法律打架造成了个人纠结和牺牲,何以能不容分说就把人记录在所谓失信名单中?
年票制多年谬误,所以政府洞察民心潮流,决定取消。此改革动机正是来自对民间的响应,也是公民对法理正义呐喊换来的。如今对民众的正义争取继续维持清算,莫非是表达一种自身永远正确的立场?
就根本解决出路而言,无论向公民追讨还是给欠费车主以恶名,都无助于解决公路建设还贷的体制性问题。年票收入相对于庞大的路桥建设来说,其实是杯水车薪,所以继续纳入年票还贷的方法早已经走到尽头。政府部门当务之急是排除对年票的任何联想,处理好要收费公路还贷的方式方法问题。比如取消收费期限超过15年的路桥收费就是一个基本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