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炒信”,就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炒信”已成为电商不可或缺的重要市场营销手段。然而,由于监管的缺失,“炒信”野蛮生长的态势日益突出,从网店刷单 ...
所谓“炒信”,就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炒信”已成为电商不可或缺的重要市场营销手段。然而,由于监管的缺失,“炒信”野蛮生长的态势日益突出,从网店刷单到快递发空包裹,一条靠“炒信”忽悠消费者的灰色产业链业已形成。“炒信”不但严重扭曲电商的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此种现实语境下,相关方面建立全网“炒信”黑名单,以信用惩戒倒逼电商规范信用登记评价机制,可谓正逢其时。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昌。诚信经营是企业立于激烈市场竞争的根基,其意义自不待言。部分不良电商借助互联网技术,热衷于玩以欺诈、误导为主的所谓信用等级炒作,自然是自掘坟墓之举。不少电商之所以敢于如此“炒信”忽悠消费者,其最直接的缘由在于当前整个社会征信体系尚未建立,信用惩戒的约束还远远不够。信用惩戒的乏力,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助长不法电商“炒信”的任性,并随着久而久之的蔓延,引发“破窗效应”。因此,在这种意义上,将违规“炒信”的电商纳入信用黑名单,让其失信的斑斑劣迹暴露在公众的聚光灯下,以此倒逼其诚信经营,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不可否认,遏制“炒信”乱象离不开强有力的信用惩戒,但信用惩戒并非是终结“炒信”乱象的万能钥匙。可以说,以信用惩戒“炒信”乱象仅仅是第一步,欲让“炒信”这颗电商领域的“毒瘤”真正能够寿终正寝,在施以信用惩戒的同时,还应着眼于对症下药的标本兼治之策。其中,法治应不可置疑地成为优先选项。
法治是治理社会的纠偏器,相比其他任何手段,均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电商领域的“炒信”乱象之所以此起彼伏,正是缘于长期以来对“炒信”的治理以行政手段、企业自发手段为主,而法律手段相对不足所致。只有在法治方面久久为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电商市场秩序的“炒信”乱象,才能真正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这既是强调以法治之力铲除“炒信”这颗“毒瘤”的现实需要,更是从根本上铲除“炒信”滋生土壤的长远之计,必须始终不渝地坚守。有鉴于此,以法治之力,让“炒信”这颗“毒瘤”真正得到铲除,无疑更具有釜底抽薪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