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名为“中国信用黑名单”的网站公布了4242条网贷逾期学生的个人信息。其详细程度令人震惊,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学籍信息、本人电话,甚至父母、同学的手机号全被晒在网上。面对质疑,网 ...
近日,一家名为“中国信用黑名单”的网站公布了4242条网贷逾期学生的个人信息。其详细程度令人震惊,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学籍信息、本人电话,甚至父母、同学的手机号全被晒在网上。面对质疑,网站工作人员称网站仅作为第三方平台,所有信息都是其他网贷公司提供的。(10月26日 新华网)
这样一份黑名单确实引人注目。从作用上来看,也许,它能够给信用赤字者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如果细细思量,这里边可能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如此“一网打尽”的个人信息,贷方是如何搜集来的?因为,即便是正规银行,也无需贷款人的学籍信息,为何这份名单里有学籍信息?更何况,涉事者的同学等第三方,他们与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无直接关系。第三方的信息都曝光了,那么个人信息是不是都有被暴露的可能?其次,这家网站的运营模式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盈利,那其资质是不是存在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逾期不还贷款者,各有各的理由,可即使真的恶意欠贷,网贷公司是否有公开个人信息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其执法主体只有人民法院,并且,“民间机构无权制作黑名单,信用评级也不行。”
尽管小微学贷等服务协议里已写明:用户的借款逾期的,有权将用户提供的及学贷自行搜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和资料编辑入网站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对第三方披露(共享),由此因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用户损失,学贷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合同明显违背了有关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当属霸王条款,它们没有法律依据。
再退一步讲,即使当事人违约且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但所公开的信息也应当有限度,只能涉及个人,而不能牵涉其他人。要知道,逾期欠款与公共利益无关,把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同学等无关方的信息一并公开,拉来陪绑,侵害了第三方的隐私权。这是一种封建株连思维,与现代法治社会相悖。因此,公布信用黑名单也要讲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