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今日报道,江西省安福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某以及该县赤谷乡副乡长彭某,因未及时清偿债务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造成了不良影响,安福县法院为重拳打击公职“老赖”对王某和彭某行为采取了强制措施,免去 ...
据记者今日报道,江西省安福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某以及该县赤谷乡副乡长彭某,因未及时清偿债务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造成了不良影响,安福县法院为重拳打击公职“老赖”对王某和彭某行为采取了强制措施,免去了二人的职务。(9月6日人民网)
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要是不讲信用,不知道他还可以做什么。诚信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优良品质,一个人若是没有信用,失去了他人的信任,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更成不了什么大事。对于常人的要求尚且如此,公职人员作为社会栋梁不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吗?怎能为了区区小事就丧失了诚信?
近些年,在公职人员中出现了打白条、欠债不还、承诺不办事等一系列诚信问题,而且其中有些问题因未触及到法律,很难用现有的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以至于有的公职人员不把失信当问题,满嘴“跑火车”;有的认为属于自己的私生活,组织无权过问;有的更是凭借着手中的职权变本加厉,满足一己之私。
对此,许多省市都加强了对公务员诚信方面的考核,有的地方明确指出,若存在违约违纪等信用问题,公务员在干部考核或提拔任用方面将受到影响。上海更是落实了这一政策,在2015年的公务员招聘过程中,上海市发现两名报考人员存在法院生效判决未执行记录,经慎重考虑,最终决定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因此,将公务员诚信纳入考核范围是必要且必须的。
当然,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诚信意识是治本之道,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瞬间提升”,因此在内动力不足的时候,还要靠“外力”制约。要建立健全适当的规范和监督机制,例如可以借鉴其他省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的言行记录在册,只要发现违反诚信的行为,就追究问责。相信随着自身约束和外部制约的双管齐下,定能在解决公务员诚信问题上有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