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三亚交警日前创新举措,发现、锁定闯红灯违法行为人,跟踪到家到单位,组织其全家人、单位同事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让违法者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据悉,这一举措见效明显,很多被处 ...
为震慑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三亚交警日前创新举措,发现、锁定闯红灯违法行为人,跟踪到家到单位,组织其全家人、单位同事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让违法者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据悉,这一举措见效明显,很多被处罚者表示以后要遵守交规。(《海南特区报》)
点评:为整治闯红灯,各地可谓“创意”频频:有大屏幕曝光的,有让当事人指挥交通代替处罚的,有纳入征信名单的,现在又来了“一人闯红灯,全家受教育”……这些举措于法有据吗?谁违法谁负责,个人闯红灯关家庭和单位何事?视频曝光,侵犯当事人隐私又该如何处理?一事一罚,罪刑相当,乱闯红灯固然可恶,但处罚超过违规行为本身,或者以暴易暴,都是用错误的方式来对待错的事情。更为现实的问题在于,市民能否接受,行政成本能否承受?否则,既不合法又没效果,那就得不偿失了。
心心念念要当公务员的孙海岩,自2009年以来,历经8年时间考公务员62次。8年间他辗转各地考试的准考证和火车票,一张挨一张铺在一起,面积足有两平方米,花费高达八九万。他说他从小就喜欢公务员:“公务员是我的信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信仰还是要有的!”
(《南方都市报》)
点评:且不说公务员本身只是一个职业,与信仰之间并没有实质联系,一个人想做公务员,本身就是择业的自由,犯不着用太多宏大的东西来包装,更犯不着如此高蹈的抒情。至于8年考了62次,这种“坚持”也只是个人的执念,不具备可复制性,也没有值得社会借鉴和学习之处。这既不是好的范本,也不是坏的案例,只是一桩猎奇新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