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汉年逾古稀,生活困难,其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将老人的儿子张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因无法正常出行,主动到法 ...
张老汉年逾古稀,生活困难,其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将老人的儿子张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因无法正常出行,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7月25日《京华时报》)
目前,我国的“失信黑名单”机制已经略显成熟,并与相关部门已经形成良好贯通和合作,落实的现实效果较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各具体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而且,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这样看来,现在“失信黑名单”已经形成较为有效的倒逼机制,进而规范公众的行为,甚至能够规范道德。
从这个案例来分析,儿子因为拒绝支付给父亲每月200块的赡养费,被法院录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被各种限制,然后因为生活受到干扰,才去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这一关于“孝”事件走到用“失信黑名单”这一倒逼机制来解决的路子上,既有可悲之处,又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而且在积极的意义面前,可悲之处是能够被其感染甚至是同化掉的。
为什么说其可悲呢?因为道德的呼吁和规范不管用了,据了解,执行中,法官多次与张某电话联系,希望他能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张某最后不但不履行还将法院拉黑,这就是道德的失范。道德失范之后,采用“失信黑名单”这种倒逼机制来规范失信人孝敬父母的行为。实质上其实是在用失信人的利益来倒逼和规范,失信人是因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被干扰才会愿意去弥补自身“孝”的缺失,这就是可悲点。
这种可悲是道德的遗憾,而处在道德往低走的现实中,靠呼吁道德又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只能从下往上去探索,就必须走“倒逼”这条路,这样看来,“失信黑名单”的倒逼机制有着现实必然性,这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可悲之处。
至于积极意义,在具有现实必然性的前提下,“失信黑名单”能让失信人看到社会和法律整治失信行为、规范“孝”的美德的态度和决心,让其能明显意识到因不孝引发的失信所带来的现实烦恼,对其发展的干扰。其实这种倒逼机制是在用实际行动像人们传递“孝道乃安身立命之本”的古理,有助于失信人反省自身,规范行为,这本身就具有教育意义。
那积极的意义为什么能同化可悲之处呢?因为这种倒逼机制不仅对于失信人是一种规范,其产生的积极意义也能够从下而上的敦促道德的提升,倒逼道德规范。以后,随着“失信黑名单”这种倒逼机制的不断补充和完善,制度不断往高处走,人的行为不断规范,道德也会随着往高处走,真正的做到倒逼公众道德规范,也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