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对于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开“空头支票”、优惠政策不落实等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6月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全社会信用建设的重点,政府失信将纳入信 ...
据媒体报道,对于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开“空头支票”、优惠政策不落实等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6月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全社会信用建设的重点,政府失信将纳入信用记录,面临“强约束”。
政务诚信,主要体现在与辖域内外企业实施的项目开发及建设上,具体情形如一些企业家所描述: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时,总是“先勾我们进来,圈块地给我们,然后再尅我们”,并不兑现此前承诺的条件。这是典型的政府坑骗企业,套取企业资金的行径。其结果,必然是以短视利益破坏了当地良好的发展投资环境。
毫无疑问,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或政务诚信最有导向作用、典型示范作用,甚至一定意义上说是整个社会诚信的柱石。近几年,我们已对失信企事业法人、欠薪“老赖”等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此次,发改委将政务诚信建设列入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点,实施“强约束”,是对健全社会诚信机制的重要补充。
将政务诚信纳入社会信用建设的重点,面临的具体操作困难也需引起高度重视。由于政府部门是具有公权力的特殊对象,在实施监督管理时,必然遭遇种种干扰或阻挠。这项监管责任究竟由谁来履行,社会民众与相关司法部门如何联动,如何立案、如何取证等等问题,都需做深入探究。迈不过监管这道门槛,政务诚信建设无异于空谈,徒有愿景,是无把握之仗。
而无论如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大势所趋。只有动真格、下狠招,才能让政府失信的“黑名单”见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