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诚信建设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利公22日表示,目前我国诚信建设存在“三多三少”,即道理讲得多,实际管理的办法少;单个部门的宏观粗线条办法多,相关部门齐联手操作性强的办法少;在不诚信者“可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诚信建设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利公22日表示,目前我国诚信建设存在“三多三少”,即道理讲得多,实际管理的办法少;单个部门的宏观粗线条办法多,相关部门齐联手操作性强的办法少;在不诚信者“可承受范围”的办法多,能产生“切肤之痛”的办法少。针对当前诚信建设形势,他呼吁应该特别重视“诚信管理”,打造失信者惩戒网络。(5月23日 《瞭望周刊》)
“三多三少”的状况折射了当前我国“诚信管理”漏洞颇多的尴尬现实,为我国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管理”努力的方向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表面上看,“三多三少”反映的是“诚信管理”体系不完善、不平衡,而实际上暴露的则是对“诚信管理”认识的不系统、不全面。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不系统、不全面认识的指引下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带来的结果也不会是一个系统周密的结果,故而在诚信体系建设中“三多三少”的情况也就不足为怪。事实上,“诚信管理”是项系统工程,就其涉及的领域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精神文明等多个领域;就其所属的范畴来看,不仅限于道德范畴,而且也与法治范畴有关;就其适用的人群来看,更包含了社会群体的方方面面。因此,对待“诚信管理”决不能仅从某一个角度或少数几个角度审视与考量,必须树立全面、协调的思想,统筹兼顾,抓好建设与管理。具体到落实“诚信管理”的每一项任务目标,尤其需要“严”和“实”的态度来对待。
所谓“严”,就是落实“诚信管理”任务目标“严之又严”,既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留下“空白”和“死角”。在落实措施上,必须瞪大眼睛,看紧盯严;在落实过程上,要加强监督监管,保证措施严格落实。所谓“实”,主要是指措施要实,尤其要避免大而化之、口号性的东西,多些具体可操作性的措施。只有以“严”和“实”的态度落实“诚信管理”的各项任务目标,才能让“诚信管理”的各项成果更加“实”起来。
以“严”和“实”的态度对待“诚信管理”,目的是为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客观而言,中国诚信建设的总体形势是健康向上的,尤其是近年来针对“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病症”,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多层次制度体系,而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诚信建设上也初见成效,这些都堪称“诚信管理”取得的长足进步。不过,我们依然要看到,“诚信缺失”的现实并未彻底扭转,“诚信管理”仍存较大上升空间。所以,“构建监督网络,让失信者无所遁形”、“多部门联动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快诚信立法,形成法律约束力”这些 “诚信管理”措施必须以更“严”更“实”的态度常抓不懈,以唤起全社会力量,助力诚信、践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