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办事处发布了《关于知晓征收政策至今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的协商程序通告》,按通告所述,知晓征收政策被征收人是指:在2013年8月的征收观念调查中表示争取拆迁,但后来又未表态同意的被征收人。以及 ...
??西区办事处发布了《关于知晓征收政策至今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的协商程序通告》,按通告所述,知晓征收政策被征收人是指:在2013年8月的征收观念调查中表示争取拆迁,但后来又未表态同意的被征收人。以及在征收拆迁范围内有多个产权,却只签署了一部分产权的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对于此类知晓征收政策被征收人,西区准备在协商无果后,将情况反映给征信机构,由征信机构判别是否诚信。
??一个人如果被征收机构列入失信名单,其生活将会大受影响,甚至包括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更不用说开设公司、获得贷款等。这固然符合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国发[2014]21号)的精神。然而,西区与征信机构会怎样沟通,会不会以政府名义干预征信机构的工作?
??为此,记者采访了西区办事处潘初元副主任(以下简称:潘)。
??马山片区部分居民自己先争取拆迁机会现又反悔
??○记者:潘主任,我看了通告,其中提及了2013年征收观念调查,你能否再介绍一下整个过程?
??●潘:2013年1-3月,马山片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因同意率仅为52%而没有通过风险评估。2013年5月西区宣布退出马山片区。2013年6月西区宣布采用竞争选址方式,并选择千叶、狮山片区作为西区旧改项目的备选区域,同时征求意见,在比较同意率后,再确定实施区域。
??2013年6月-7月,马山片区原来同意补偿方案的居民,采用联名信、问政网、报刊等等方式要求政府给予马山片区参与竞争性选址的机会,给予争取拆迁、争取改善的机会。
??2013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西区在马山片区展开了征收观念调查,当时公布:如果证明该片区居民的征收观念确有转变,那就将马山片区作为备选区域,同时声明:补偿方案不变。结果,超过了75%的居民同意:要争取拆迁机会,应遵守征收条例、遵守评估办法,应知法讲理、不会漫天要价。专家们认为:尽管调查结果不令人满意,但没有理由说,再经过几个月工作,马山片区同意率无法达到80%以上。也就是说:马山片区还值得政府投入人力、物力进行征求意见工作。
??2013年9月,市区两级政府,将马山片区纳入了西区旧改项目的备选区域,也就是给予了马山片区争取拆迁的机会。
??○记者:后来,有一部分居民又反悔了,西区将该部分人列入了丧失诚信名单,为此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
??●潘:是的,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西区旧改项目在三个片区同时征求意见时,马山片区少部分表示要争取拆迁机会的居民,又反悔不同意了。这不仅影响三个片区征求意见工作的推进,更重要的是,他将使得征求意见工作的本身,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成为政府决策的陷阱。因此,必须制止这种反悔行为。
??我们查询了许多文件,发现只有诚信体系能够制止,所以发布了丧失诚信名单。结果:有的媒体赞同我们的做法,认为公布没有问题。有的媒体却认为很大问题,要我们三思而行。为此我们作了“不应阉割诚信体系”的反驳。这场争论,直到2014年1月中央发布建设诚信社会的相关文件,使得我们的做法有了明确的政策支撑,这才结束了纷争。但是,这对征求意见工作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如果当时赞同我们做法的意见占主导,同意率将更高。
??反悔是一种失信
??○记者:对于征收观念调查时反悔的居民,后来并没有什么后续动作,为何现在又提出来?而且要搞到征信机构中去?
??●潘:没有后续动作的原因,一是征求意见工作已告一段落,而西区旧改项目又经历了一些波折,2014-2015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所以这项工作也就停滞了。二是,我们总得给居民一个反思自身行为的过程,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现在又提出的原因,一是项目已经在推进,这一批征收观念调查时签字要争取拆迁机会、遵守征收条例的人,我们得看看他怎么遵守征收条例,他是争取合理合法的改善机会,还是在争取发财机会。二是还有一批更严重失信行为的被拆迁人,即,在西区旧改项目征求补偿方案意见时签字同意,现在又不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他们必须给西区一个交代。如果最终证明他们确属反悔,当我们追究这些被征收人责任之时,会涉及对征收观念调查时反悔的被征收人,是否也应该追究的问题,所以,为公平起见,我们在诚信问题上作相同的对待。
??为何要交由征信机构判断是否是失信行为?2013年年底,时间紧迫、事情严重、也没有相关规定,因此,西区以政府公文形式公布了丧失诚信人员名单。引起后期争议的焦点,并不是这些人是否失信,而是政府有无权力判明与公布。现在,国家已经发布了明确的相关规定,我们当然要走正规途径了。更重要的是:如果实属失信行为,那么由征信机构作出相应处理,才能真正起到惩戒作用。
??○记者:我也认为对于失信行为应该惩戒,我担心:政府已经判定他是失信,征信机构恐怕也会遵从。这不就干预了征信工作?
??●潘:首先,反悔是一种失信,而且给西区造成了损失,这是确实的;其次,还有一个工作解释与说服的过程,允许这一部分被征收人改正;其三,在采取正式行动之前,还有一个向整个社会公布前因后果的过程,所以,不必担心我们会利用政府的名义实施干预。
??○记者:在征信机构作出正式判断之前,你们就公布了,那不是失信也成为失信了。
??●潘:我们公布的是事实,这个事实如果不是失信,社会公众怎么认为他是失信呢?
??同时,按你的想法,得出的结论就是“西区怎么做都是不对的”,你看,你担心政府会干预,所以我们要做的公正,就预先公布事实。然后你又担心:这样预公布会导致“不是失信也成为失信”。那我们怎么办呢?这样,我们作改进,公布时不再冠名“丧失诚信名单”,而是冠名“疑似失信人员名单”,这总不会误导公众了。
??博弈贯穿于征收拆迁整个过程
??○记者: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们现在谈谈有关“有多个产权,只签了一部分补偿协议,余下一部分不肯签”的问题。这也是失信吗?
??●潘:这要看具体情况,特别是同意一部分,不同意一部分的类型。这部分被征收人应该是完全知晓补偿方案与相关征收政策,否则就不会签署一部分协议。
??○记者:那么,他们为何这样签一部分、不签一部分?
??●潘:博弈,一种博弈方法。一方面,他们要选房或有需要拿些补偿款,如果不签,那就错过选房时机或者无法取得资金,所以他们按需要先签了一部分,守住政策与程序的成果。另一方面,又想再博一博,看看有没有机会再要高点,或者要等一等有没有新房源。
??有没有新的安置房问题,我多说几句:这不可能,征收项目的安置点,是由征收决定所确定的,不可能改变。同时,如果将来还有新房源,那么,我们一再宣称的“优先选择权”就是虚假的,最先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恐怕有相当一部分就会推翻已签的协议。
??○记者:那么房源够吗?如果所余房源的户型不适合被征收人的需求,那怎么办?
??●潘:房源是够的,我们预多了30%的房源,现在还有5万平方安置房未被选择,如果按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房屋计算,即使全部选择了安置房,也差不多够了。当然,好的楼层方向不多了。
??至于户型不合适问题,我们已经尽力了,现有安置房的设计,都是按照征求意见时登记的户型所作的专门设计。在征求意见之时,我们早已公布了安置房建设规则与选房规则,如果出现户型不合适,其原因是所余被征收人自己没有登记。同时,征收条例可没有规定,一定要提供符合被征收人心意的户型,如果户型不合心意,那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了。
??○记者:你说的博弈方法,是你自己的判断吗?有没有可能是:一部分补偿价格合理,所以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部分补偿价格不合理,所以被征收人拒绝签订协议呢?
??●潘:有关博弈,可不是我的凭空想象。而是部分被征收人在协商之时,对于“为什么要留一部分产权疑问”的回应。
??说这些话的人,姓名暂时就不点了,但可以说具体的事。有一个有10间商铺的被征收人,签了8间,留了2间不签,为此,他还退出了一间原来选定的安置房商铺。另外还有几个被征收人也是这么说的。所以,这应该是一种博弈方法。
??你怀疑:因补偿标准部分合理、部分不合理,而导致签一部分、不签一部分。这一怀疑没有依据。比如,那位10间商铺的被征收人,他的商铺都在一起,价格都基本相同。又比如,有人在金马广场、港桥大街都有房,也是签一间不签一间。这两个地方,价格只有细微差别吧?更重要的是,评估机构按外部环境与房屋类型,把马山片区分成了十多个小区域,现在每个小区域同意的被征收人最低的都超过了70%,这70%的被征收人都是傻的吗,明知补偿不合理,也这样主动地签约?
??所以,西区旧改项目专家顾问组所说的博弈论,现在被这些数据证实了,博弈,贯穿于征收拆迁整个过程。
??○记者:在《城市拆迁的思考》中,对征收拆迁博弈问题、拆迁行业特性等等,都有很详细的论述,你赞同这些观点吗?
??●潘:我个人认为,尽管《城市拆迁的思考》的观点尖锐,与以往的一些观点不同,但他是依托于征收条例结合拆迁实际的经验阐述,我无法提出反向意见。当然,作为一个项目实施建议,必须经过检验。所以,我们才要求在报上公开发表。
??现在,这样尖锐的观点发表一个多月,没有受到质疑,这使我更倾向于该文。当然,我们还会将其放到更大范围做检验。在吸纳了合理意见之后,才会作为西区旧改项目后期的实施方法。
??对于违反要约的被征收人,西区旧改项目准备追索损失赔偿
??○记者:潘主任,你提到:签署了同意补偿方案,现在又不签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其失信行为更严重,能详细谈谈吗?
??●潘:2013年西区旧改项目征求补偿方案意见的相关通告中,一再强调:西区旧改项目是多个备选区域同时征求意见,同意率达到80%,比较同意率、进行风险评估之后,再确定正式实施区域。征求意见的结果是:狮山同意率为81%,马山同意率为82%。所以,市区两级政府才决定了马山片区作为正式的实施区域。
??现在,当时签署同意补偿方案的被征收人中,尚有88户未签订协议,而且是在经过多轮通知后,依然没有签订协议。虽然未签协议的原因还有产权人不明确、产权人还没有回来等客观情况。但是,即使75%被征收人实际同意,未签协议是有客观情况,只有25%被征收人实际不同意(他们反映了虚假意图),那么,马山同意率也低于狮山,不可能成为正式的实施区域。即,马山片区少部分人用这种欺骗的手法,造成马山同意率高于狮山的假象,变相的掠夺了狮山的改造机会,他们在道义上、在经济损失上是不是也应该给狮山百姓一个说法?
??2013年年底,西区发布了“丧失诚信名单”,就是为了防止虚假信息造成政府决策错误,这已经是一种警告,警告不得反映虚假意图。此事在中山争的沸沸扬扬的,不能说不知道吧。但是,就有这么少部分被征收人,他就是要反映虚假意图,这是不是明知故犯?性质严不严重?
??○记者:那么,会不会是外部条件的变化呢?比如房价上升?
??●潘:不存在这种情况。一方面,评估师推算过:2013年9月 (征求意见之时的评估时点)与2015年12月的中山房价,2013年9月的房价高于2015年12月的房价。为此,2015年12月,评估师降低了安置房的评估价。有位居民还为投诉:“中山房价下降了,为什么安置房不降价”?我们也作了专门回复(记者注:回复发表于2015年12月4日《中山日报》)。现在签约率已经超过了81%,这些天还有人来签约、登记同意。这就证明:因为外部条件变化并没有证明补偿方案不合理。
??○记者:那么,对于这种违反要约的被征收人,西区准备如何处理?
??●潘:我们准备追索损失赔偿。为此,我们专门征询了律师意见,在发布《关于持同意态度至今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的协商程序通告》时,会发布律师意见。
??有一点要说明:我们没有将持同意态度至今未签约的被征收人,都当作为反悔者。对于实际同意,只是有些客观情况而未签约的被征收人,我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西区旧改项目,大家一齐克服客观障碍。请这些被征收人,按《关于持同意态度至今未签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的协商程序通告》的注释,与经办人联系,以免造成误会,以免造成不好的影响。
??○记者:潘主任,你是否也发个呼吁?
??●潘:欢迎社会监督西区旧改项目,发布本次四类未签协议被征收人通告的征求意见稿、《城市拆迁的思考》以及后续公开约谈等等,都是希望社会各界能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西区保证做到有错就改、有漏即补,确保征收拆迁公平、公正。同时,在证明补偿合理公平的情况下,希望整个社会理解并支持西区依法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包括依法下达补偿决定,依法进行诉讼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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