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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助力“诚信政府”建设

来源: 昆山日报 2016-03-15 18:07:50

  昨天上午,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市“双公示”工作全面启动。今年3月底前,将实现全市所有部门“双公示”全覆盖。副市长金健宏出席会议。   政务诚信是信用体系建 ...

  昨天上午,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市“双公示”工作全面启动。今年3月底前,将实现全市所有部门“双公示”全覆盖。副市长金健宏出席会议。

  政务诚信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而政务公开则是诚信政府建设的第一要义。开展“双公示”工作,对于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我市“双公示”工作的启动,将按照国家和省、苏州市的工作部署,立足昆山实际,在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突出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据了解,“双公示”主要是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许可类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等信息。行政处罚类则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机关、当前状态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要归集和公开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我市将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编制好“双公示”目录清单,以清单明晰公示对象、信息公示范围、信息公示时间等各项工作基础要求。

  “双公示”将明确信息公示时效和归集路径。行权机构可直接公示。有条件的区镇部门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列表滚动式连续10日公示。10日后,信息有效期内改为查询式公示。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查询公示期为7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还可归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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