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施行《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新疆都市报记者2月17日从《方案》中看到,今年,乌鲁木齐将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各行 ...
近日,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施行《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新疆都市报记者2月17日从《方案》中看到,今年,乌鲁木齐将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各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方案》涵盖的内容较多,今年乌市将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方案》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信用奖惩工作,制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将信用信息提供给市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发布。开辟失信举报平台,建立和完善失信举报联合核查、惩戒制度。
《方案》分5年实施,2016年,乌市将编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至2018年为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至2020年为完善提高阶段。力争到2020年,建成能够体现乌鲁木齐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乌鲁木齐”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从2014年起,内地部分城市开始陆续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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