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忘记交电费对你来说是一件常有的事,那么以后一定要注意了。据报道,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规定,从本月起,在12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的用户,今后贷款、办签证等都会受影响。其实, ...
如果忘记交电费对你来说是一件常有的事,那么以后一定要注意了。据报道,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规定,从本月起,在12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的用户,今后贷款、办签证等都会受影响。其实,对杭州地区的电力用户来说,这项规定从去年5月就已开始实施了。但从今年开始,该规定的实施范围已经扩大到全省电力用户。
(《京华时报》1月12日报道)
用电交费,天经地义,这一点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可仅仅因为用户 “12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纳电费”,就将其计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其办理贷款、出国签证、就职等多方面产生负面影响,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首先,迟交电费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件常有的事儿,而且垄断经营的电力公司对迟交电费的人本身就有各种惩戒措施,诸如 “滞纳金”、“拉闸断电”等等,有必要再用“信用黑名单”进行额外惩戒吗?
其次,迟交电费也不仅仅是个信用问题,也有可能涉及到电力企业的交费网点是否方便、交费渠道是否畅通、提醒和催费系统是否完善等多个方面,仅仅因为两次迟交电费,就抡起“信用大棒”,是否又会伤及无辜?
更重要的是,随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铺开,其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不仅仅是信贷权利,当这个系统和电信、社保、交通等各方面联系起来后,其辐射范围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仅是迟交电费,就要得到跟欠税、欠债、拒不执行民事判决等一样的信用污点,这是否有些矫枉过正?
不仅仅是浙江将迟交电费纳入征信体系,还有福建将拒交物业费、深圳将行人闯红灯、杭州将地铁逃票等等也都纳入了征信体系,似乎把“麻烦事”与征信体系“一绑了之”已经成了一个“趋势”。
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当然是好事,不过这个系统的建设,全程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透明性和公共参与性。如果评判标准过于草率,将征信系统当成个“筐”,事无巨细都往里装,这不仅可能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和财产权益,也会导致系统“不堪重负”,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影响征信系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样的做法看似是一种管理创新,其实也是一种懒政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