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
记者28日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根据此前出台的《武汉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分为4个方面,包括污染防治类、生态保护类、环境管理类、社会监督类,共计19项指标。
评价方式采取评分制,环保部门根据参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得出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
《办法》要求,环保部门应针对不同环境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激励性或惩戒性措施。如对于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部门可优先安排环保资金补助,优先调剂总量指标,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并在银行信贷、环境保险方面给予支持;对于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暂停审批环保资金补助,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建议银行机构不为其新增贷款或逐步压缩直至退出贷款,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据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由武汉市环保局统一指导、分级开展,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分别组织实施各自监管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201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预计将于明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在武汉市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诚信武汉”网站上公示,广大市民届时可通过查阅相关政府网站了解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