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企业诚信发展,弘扬诚信经营理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企业诚信水平,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决定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诚 ...
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企业诚信发展,弘扬诚信经营理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企业诚信水平,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决定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期满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材料
《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11月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受理申请的部门、联系人和时间,并进行宣传和动员。
(二)企业创评:12月中上旬为企业创评阶段。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考核、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认真准备各类申报材料。
(三)申报受理:12月下旬为企业自愿申报、单位受理阶段,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企业填写《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按要求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省属企业可选择向省国资委申报。
(四)初评预选:2016年1月为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国资委考察审核阶段,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国资委根据企业书面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领导小组。
(五)复审公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规定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复核,征求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后,报省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六)命名认定:最终确定2015年度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并以领导小组名义认定,颁发奖牌和奖状。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动员部署。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诚信示范认定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宣传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的意义,动员和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
(二)开展认定。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初审推荐过程中,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着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三)建立诚信档案。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认定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形成诚信示范企业信用信息动态共享机制。
(四)完善退出机制。如发现在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重大信用缺失情况的,立即取消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对评定后发生的信用缺失行为,将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特别严重的收回奖牌、证书并予以公告,两年内不再受理评选申请。
联系人:祖书君,联系电话:0551-63540227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0日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