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游客在首都机场发生不文明行为影响机场安全,将会被首都机场安保部门和旅游部门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可能直接影响出行。23日,北京市旅游委与首都机场航空安保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合 ...
今后,游客在首都机场发生不文明行为影响机场安全,将会被首都机场安保部门和旅游部门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可能直接影响出行。23日,北京市旅游委与首都机场航空安保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合作备忘录”。(12月24日《新京报》)
所谓“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游客黑名单”,类似于法院的“欠债黑名单”。但须厘清的是,欠债属于失信问题,且“限制令”的执行仅限于欠债期间。一旦欠债人履行还债义务,失信信息就会及时从“黑名单”中删除,解除相应的“限制令”;“游客黑名单”不过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记录”,顶多只能证明游客有过不文明“前科”。一是针对持续欠债的违法行为,一是针对过去时的不文明行为,二者显然不能相提并论。
而且,限制被列入“黑名单”游客出行、住宿、贷款涉嫌严重违法,一是违反《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属于典型的“法外施刑”;二是违反《立法法》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的规定。如今已不是“一日行窃,终身为贼”的时代,即便刑满释放的“前科犯”,也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
说到底,游客不文明行为属于道德问题,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旅游部门长期的教育与引导。“游客黑名单”可以有,也可作为对公民“负面的社会评价”,给不文明行为游客一个警示。但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拿捏妥当,绝不可将其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