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九种情形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来源: 2015-12-18 12:22:45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9种情形,以及企业将受到的信用惩戒措施。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信用信息处获悉,我市有望从 ...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9种情形,以及企业将受到的信用惩戒措施。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信用信息处获悉,我市有望从明年开始对失信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这9种情形绝大部分是从工商系统内各业务条线梳理出来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涉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因组织、策划传销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利用合同欺诈、发布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行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限制相关变更登记,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认定著名商标,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信用债新常态 4月取消发行1400亿


财新网 2017-05-04 13:06:54

中国互联网征信创新共享峰会在京举行


中国青年网 2016-08-03 09:46:00

债券市场迎来首例信用债违约


网络 2014-03-05 12:59:36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