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 ...
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11月19日京华时报)
诚信已经成为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成为国家强盛、文明的重要标志。无论是中央三番五次下发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也好,还是各行各业目前推行的个人诚信档案建设也罢,最终目的还是在于逐步推进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为人、诚信处世成为全社会认同与践行的理念。
当然,这样的规定出发点虽好,但要想真正提升大学生的诚信水平,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多方考量。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不诚信范畴?这些行为需要怎样被纠正?学生的权益如何保证?对于校方而言,警告也好开除也好,这些都只是惩罚手段,应该慎用,更不能滥用,重点还是要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让学生们从心底里真正意识到诚信的重要。在此,各位老师和校方管理人员更应以身作则,杜绝不诚信行为,比如学术造假等。
因此,要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在大学教育的整个阶段,应该充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类诚信主题课外活动,比如诚信讲座、诚信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社团活动、主题班会、个别教育等,把学校的人文教育和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相结合,不断强化学生诚信意识,树立正确的诚信价值观。
要建立诚信档案。在新生入学初,建立学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应该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家庭经济条件、参与诚信主题活动记录、诚信缺失情况记录等方面。将诚信档案作为学生评奖学金、助学金、优生优干、保研的依据之一,加大诚信缺失成本。同时,也能让学生意识到大学不仅仅需要学习知识,还需要学会诚信做人。
要树立诚信模范。大学生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在学生中树立诚信模范,使其成为学生中的道德标杆。培训和践行大学生诚信价值观,对于学生中的诚信事迹和人物,应大力宣传和赞扬,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氛围。
“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好的信用是慢慢积累起来的,但犯一个错误,可能会让你几十年积累的信用都毁于一旦。这不,教育部门的新规对信用的重视度就显而易见了。诚信是从小就根深蒂固地植入孩子们的脑海里,影响着人们一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而我们国家教育部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开始重视诚信教育,显然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