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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失信就是亵渎文明

来源: 2015-11-17 13:27:01

  近日,国家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 《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 《备忘录》)正式发布实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于本月底正式启用。据,此次签署的是第三个跨部门联合惩戒备忘 ...

  近日,国家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 《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 《备忘录》)正式发布实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于本月底正式启用。据,此次签署的是第三个跨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惩戒范围更广,涵盖30多个重点领域,覆盖全国省、市、县多个行政层级;惩戒措施更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整合形成90项具体措施;惩戒力度更大,38个部门在30多个重点领域实施双向惩戒。我们可以预见、更愿意看到联合惩戒失信主体成为常态,一时一处一事失信、时时处处事事受制,惩之于已然,戒之于再犯,防止其他市场主体学样效尤,有力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水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是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法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随着产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成为市场主体,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日渐增多,必然引起并加剧相互之间的竞争,当诚信难以约束、阻止其逐利的冲动时,失信问题就会日渐突出。法治的作用就在于惩失信,使之付出“划不来”的代价,接受沉痛教训而重归诚信之道;戒失信,让其他市场主体认识到失信 “得不偿失”,从而不失诚信的自律、不改诚信的自觉。同时,也只有使失信者“划不来”“得不偿失”,才能惩一个、戒一片,让守信者获得应有的收益。有数据显示,每年中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失信者获利,而国家和人民蒙受损失。 《备忘录》正式发布实施时,正值今年“双十一”到来,“双十一”刚过,“退货率超高”就成为一大舆论热点。有媒体认为,退货率超高甚至说“双十一”神话就此破灭未免言过其实,但这过程中暴露出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值得商家和购物平台高度重视。

  不独经济领域,其他各领域都有诚信的要求、失信的问题和惩戒失信的工作。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征很多,诚信无疑是最重要的一条,清代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黄宗羲更是说“诚则是人,伪则是禽兽”。诚,从言,但诚与否决定于人的内心;信,从人从言,但信与否表现在人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上。可见,内心有诚才能言而有信,信是本乎诚、显于行、形于果的。农耕社会是“熟人社会”,人若无信,众皆远之,乡规民约有相当的约束和激励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多,人口流动性增强,现代社会在某种意义上讲是 “陌生人社会”,近在咫尺而不知其为人处事如何,一次交道之后或许终身不会再逢(比如旅游),因而交道时希望对方有诚信,遭遇失信时须仰仗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司法治理。

  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界的特征很多,文明无疑是最显著的一种。诚信和维护诚信的法律法规、管理治理都属文明的范畴,因而对失信的放任就意味着对文明的亵渎。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中的人,人与社会是共生共存的。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都有一定之规,也必须依一定之规,这是事理、又是诚信。抛弃了事理就会丧失诚信,一方“算计”另一方就会“反算计”,人际间就会陷入“算计”与“反算计”的怪圈。如果缺乏对社会成员相对于他人的行为的必要监管及其失信行为的应有惩戒,则失信之事就会增多,多则滥,最终危害的是社会、受害的是个人,这无异于同类相残、同根相煎。


  经济社会发展总是伴随着各种问题的出现,经济社会又是在有效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中发展的。因为发展进程中存在一些失范问题,制售假冒伪劣而能获利,蓄意坑蒙拐骗而能得利,缺失诚信而能春风得意,敷衍塞责而能自在逍遥,是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允许、并且要依法依规惩戒的。失范则会导致失信,失信则会干扰、破坏市场秩序。比如,做人与做事本是统一而相得益彰的,但现实中,有时要做人就难做事,有时想做事又难做人。做人当然要诚实守信,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具体环境 “要求”或限制当事人“多栽花少栽刺”、甚至“只栽花不栽刺”,因而难做事。做事当然应该遵法纪、按原则、守规矩,但具体环境“要求”或限制当事人搞点变通、打点折扣、玩点花样,因而也难做人。如此环境下、如此氛围中,有人为了做事而成为孤家寡人,有人为了做成事而舍弃了本不该舍弃的,有人为了做人就不做事,有人为了做好人而不惜乱做事、做坏事。倘如此下去,怎能风清气正!

  借题发挥而离题万里,实是行文之大忌。还是回到落实《备忘录》的话题上。这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38个部门和多个行政层级做到“无缝隙”,在30多个重点领域和全国范围内实现“全覆盖”,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从事海量的工作。但这是必须做到并且做好的,因为这是承诺,关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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