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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政务失信的根源及破解之道

来源: 2015-11-13 16:47:35

   古人曰:“国无信不立。”这一古训其实是一条普遍规律和一种普遍价值,不仅古代适用,当今世界依然有效;不仅对于我们中国人是如此,对于外国人也同样如此。换一种角度来看,在当今世界,“国无信不立”更意味着 ...

   古人曰:“国无信不立。”这一古训其实是一条普遍规律和一种普遍价值,不仅古代适用,当今世界依然有效;不仅对于我们中国人是如此,对于外国人也同样如此。换一种角度来看,在当今世界,“国无信不立”更意味着“政无信不立”。为什么说“政无信不立”?因为政府垄断着核心政治权力,负责制定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它通过法治和德治两种方式规范和引领社会行为。在社会诚信方面,政府不仅是确立和维护诚信规范的权威机关,而且也是诚信行为的表率和模范。如果国家和政府自身失信于民,势必会导致两种极为严重的后果:一是公民对政权失去基本信任,官民合作的基础不复存在,国家的长治久安难以实现;二是社会普遍出现道德和信任危机,从而使社会和谐的基础不复存在,社会治理成本不堪重负。因此可以说,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关键,是政通人和的基础。

  政务诚信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作用

   每当有人喝了三聚氰铵牛奶,我们便责骂不法奶农和奶商;每当有人买物品时发现短斤少两,我们便痛恨无商不奸;每当人们对出租车的无理拒载深恶痛绝时,我们便责备司机素质低劣;每当人们发现到医院动手术需要进献“红包”时,我们便鄙视医生职业道德缺失;每当人们为获取高额的拆迁补偿而刻意造假时,我们便痛感国民“刁滑”。毫无疑问,社会上确实存在着众多奸商、刁民、劣医、骗子,他们也无疑应当对上述无良行为负直接的责任。但是,从根本上看,对社会诚信缺失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政府,而不是社会;是官员,而不是公民。人类为什么需要国家和政府?一是为了阶级统治,二是为了公共管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政府应当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负主要的责任,社会诚信的缺失既是社会治理的危机,也是国家治理的危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的过程是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全面进步的过程。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不仅体现在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也体现在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要的进展。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又面临着一系列新的严重挑战。毋庸讳言,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方面,我们面临的新挑战之一,便是政治公信力遭受质疑的挑战。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政务诚信的流失已经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基本信任。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是,许多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一些部门和一些政策表现出严重的不信任,在一些重大事件上与相关党政部门呈现出明显的对立态势。例如,最近出现的天津蓟县大火案,对政府公布的死亡人数,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有大量民众不予置信。又如,四川什邡事件中对钼铜项目的环境危害,政府与民众的态度也几近对立。许多民众对党政官员开始出现严重的不信任情绪。例如,现实生活中无疑存在着不少廉洁奉公的好干部,但在许多民众的心目中,几乎是“无官不贪”。这当然是偏激之言,但却流传甚广。更有甚者,当一些官员因患忧郁症而自杀时,民众对死去的官员也不放过,往往会出现五花八门的“贪官自杀”流言。凡此种种,无非是表明民众对官员的严重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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