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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出台

来源: 2015-10-13 20:29:01

  日前,记者从梧州市安委办获悉,该办正式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今后,有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十二类情形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除依法依规受到惩处外,还将受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 ...

  日前,记者从梧州市安委办获悉,该办正式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今后,有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十二类情形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除依法依规受到惩处外,还将受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的严格限制。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该管理制度从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行为、职业病防护、安全生产服务等四大类划定十二种失信行为。其中,在生产安全事故方面,以下几种行为被列入“黑名单”,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2人(含2人)以上;瞒报、谎报;不按时支付事故伤亡赔偿,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拒不支付治疗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拒不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等。在安全生产行为方面,违反“三同时”规定、无资质非法从事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拒绝或阻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五类行为列入“黑名单”。

  据悉,“黑名单”将在梧州市主要新闻媒体及安全生产信息网每半年发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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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2014-05-19 0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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