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广告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在9月22日举行的2015市场监督管理论坛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国家工商总局会依法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记录 ...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广告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在9月22日举行的2015市场监督管理论坛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国家工商总局会依法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记录公示,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营造诚实守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新版广告法收紧了名人、明星广告代言的口子,提高了广告代言的门槛,加重了违法广告代言的责任。而监管部门将名人、明星的违法代言行为记录公示,并将违法代言行为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则进一步提升了违法代言的成本,增强了对广告代言行为的制约,必将对广告代言行为起到明显的倒逼规范作用。
其实,名人、明星代言违法行为记录公示也是一种“惩戒广告”,名人、明星就有了信用污点,就等于被“打”入了“异常名录库”甚至“黑名单”,其商业价值、社会声誉会大打折扣,很多社会行为也会受到限制。名人、明星的代言违法行为记录被广而告之后,广告主、广告制作商以及消费者都能一目了然,即便名人、明星的三年处罚期满,可以再接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在选择有代言“前科”的名人、明星时势必会有所忌惮、谨慎小心,名人、明星的代言机会势必会减少。相比之下,广告主、广告制作商会更愿意选择那些没有违法代言记录、代言信用良好的名人、明星做代言,如此一抑一扬,就会形成一种正向的激励氛围。
在这种严重后果的威慑下,越来越多的名人、明星会增强对广告代言红线的敬畏意识,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谨慎选择代言行为,负责任地规范代言行为,踏踏实实地走依据事实代言、依法代言和依据切身体验代言的法律路径,名人、明星代言的乱象、假象、虚象就会越来越少,代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就会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