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治工办发4号 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 ...
黑治工办发[2012]4号
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各地、各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按照《黑龙江省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决定,从5月上旬开始,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专栏等方式开展。对地市检查时,将抽查1至2个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动员部署情况
对《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黑纪发[2012]6号)、《黑龙江省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黑治工办发[2012]3号)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对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共享专栏建设进行技术检查。
(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对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相关保障性制度的建设情况。
二、督导检查人员组成
督导检查分为两组,由省治工办、省工信委、省诚信办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及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
各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书面汇报、相关文件及文档资料等迎检准备工作。
(二)及时反馈,促进整改
本次督导检查反馈意见采取现场反馈和书面通报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时限;督导检查的总体情况,在全省督导检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省纪委监察厅将依据《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目标责任书(状)》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约谈和通报批评等方式督办,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王鑫 87220306
郑飞 87220305
于孛 55553119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