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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诺的政府才不会失信于民

来源: 2015-05-30 16:55:00

7年前参与镇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用了7年时间,都未能要到工程款。欠债不还,被法院判定需偿还债务后, ...

7年前参与镇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用了7年时间,都未能要到工程款。欠债不还,被法院判定需偿还债务后,还拒不执行,这样的“老赖”作风与政府部门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荒谬。

从2008年到2015年,长达7年的时间里,高耀乡政府已经变成了高耀镇政府,之前的官员也相继升迁调动离开了高耀,新的干部上任后,根本就不会想还清上一任留下的债务,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赖则赖。这种做法,只是为了本届任职的利益着想,为了个人的利益着想,不愿意拿钱解决历史遗留欠款,怕没钱搞建设,影响到自己的政绩考核。所以这张欠条始终未被兑现。对于镇政府一年的支出来说,这些资金算不上什么,可对于普通村民来讲,这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近几年,政府过度消费公信力,欠债不还甘当“老赖”的闹剧屡屡上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善用公帑,量入为出,理应是干部理政的要义。更何况,以政府的公权力作为抵押,,牺牲政府公权力的诚信度为代价,欠款不还,失信于民,简直是错上加错。古语有云:“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可见诚信问题,于私来说,是每一个人立身处世必备的操守;于国来说,是执政党取信于民的执政基础。诚信政府的要旨是兑现承诺,“言必信、行必果”才能取信于民。

政府部门必须意识到,一些干部花起公家的钱大手大脚犹如流水,欠了债便拍屁股走人,而下一届政府又“新官不理旧账”的“官赖”本质上是以政府信用做抵押、损坏政府诚信的行径。“政无信而颓”。政府的诚信关乎到政府的公信力,失信于民,便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与其说守信是政府的美德,毋宁说,守信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必要条件。如果赖账,那就是政府失信于民,人民就不会自觉的接受政府的管理。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政府都不能,也没有任何理由失信于民。我们期待各级政府部门能够成为遵守契约精神、履行承诺的模范,不让对公共财政来说微不足道的一张欠条就伤了百姓的心,不再让“官赖”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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