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市登记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必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尚未报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市登记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必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尚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请及时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进行年报公示。逾期未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受到失信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公示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贵阳市工商局:85281280;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5824737;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8530352;贵阳市工商局高新分局:84878106;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工商分局:83807084;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3851997;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849558;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4607032、15599169645;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4857315;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2577512;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2324334、13984003763;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772311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7250828、87250147。
特此公告。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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